Saturday, July 08, 2006

Greatest Deception 最大的欺騙

最大的欺騙

經文﹕提摩太前書第四章


這一章是我負擔很大的一段經文﹐第一節提到末世﹐現在就是末世的時候。以色列復國﹑世界局勢動亂﹑全球風雲莫測﹐末世很近了。但是比天氣變化﹑世界動亂更重要的是﹕在末世有許多人離棄真道。他們是否故意離棄真道呢﹖中文新譯本的翻譯是﹕“必有人離棄信仰﹐跟從虛謊的邪靈和鬼魔的教訓。”欺騙的含意指離棄了真道自己都不曉得。例如原價為500元的一件商品﹐你在降價時花100元買了﹐覺得很划算﹔後來發現在另一家商場只售10元﹐才知多花了90元冤枉錢﹐被欺騙了﹗被騙90元還是小事﹐在屬靈真道上被騙就不得了。末世有許多欺騙的東西出現。當時的異端--諾斯底主義者教導人不可嫁娶﹑禁戒食物。這種主張錯在那裡呢﹖他們認為做些外表的事情就是屬靈。今天也有這樣的現象﹐以為出席教會的聚會﹑活動就是屬靈的人了。

下面特別要講現今最大的欺騙是什麼﹖

我們來看馬太福音7﹕21-23 [凡 稱 呼 我 主 阿 , 主 阿 的 人 , 不 能 都 進 天 國 。 惟 獨 遵 行 我 天 父 旨 意 的 人 , 才 能 進 去 。 當 那 日 必 有 許 多 人 對 我 說 , 主 阿 , 主 阿 , 我 們 不 是 奉 你 的 名 傳 道 , 奉 你 的 名 赶 鬼 , 奉 你 的 名 行 許 多 异 能 嗎 ? 我 就 明 明 地 告 訴 他 們 說 , 我 從 來 不 認 識 你 們 , 你 們 這 些 作 惡 的 人 ,离開我去吧。]“當那日”指審判的那一天﹐有“許多人”(不是幾個) 他們以為自己得救了﹐但主耶穌說‘我不認識你們’﹐對于這群人來說﹐是多麼大的驚慌﹐根本無法與被騙了那90元相比。想象一下﹐當那日﹐你高高興興地去到主面前說﹕“主啊﹐請看看我的受洗證書﹐我一定可以進天國與你同在了。”還與主辯論說﹕“我奉你的名傳道﹑又趕鬼﹑還行了許多異能﹐我太好了。”主耶穌說‘我不認識你﹐離開我去吧。’這就是最大的欺騙﹗我在這裡強調﹐今天的福音騙了許許多多人。
華理克牧師著<<標杆人生>>這本書賣了25,000,000本﹐所有看過這本書的基督徒都說很好。這本書的內容不是全部都不好﹐這就是最大的危險。如果全部都不好﹐就容易被識破並被丟棄了。<<標杆人生>>第324頁﹐第38天﹕“你有一個選擇﹕你可以作個世界級的基督徒﹐或是個屬世界的基督徒。屬世基督徒仰望神基本上是為了得到個人的滿足﹔他們已經得救﹐卻仍以自我為中心......"這就是今天的福音﹐25,000,000本的銷量﹐當人看到這裡就很得安慰﹐這裡說基督徒可以選擇屬世界﹐以自我為中心﹐這樣的人仍然可以得救﹐只是作者不鼓勵你這樣做。當人讀到這裡﹐心裡就會說‘我也想嘗試去做個世界級基督徒﹐但是做不到﹐我作個屬世界的基督徒好了﹐反正我已經得救了’。
屬世界的基督徒是否還可以得救﹐我們一起來看看聖經怎麼說﹐約翰一書2﹕15-17 [不 要 愛 世 界 , 和 世 界 上 的 事 。 人 若 愛 世 界 , 愛 父 的 心 就 不 在 他 里 面 了 。 因 為 凡 世 界 上 的 事 , 就 像 肉 体 的 情 欲 , 眼 目 的 情 欲 , 并 今 生 的 驕 傲 , 都 不 是 從 父 來 的 , 乃 是 從 世 界 來 的 。 這 世 界 , 和 其 上 的 情 欲 ,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這裡很明顯﹐愛世界的人﹐愛天父的心就不在他(她)裡面了﹐唯獨遵行神旨意的才永遠長存﹗今天的人傳福音說‘來信耶穌就可以得救了﹐至於聖潔﹑敬虔你嘗試了﹐做不到也沒關係﹐能得救就可以了。’人喜歡聽這樣的福音﹐來的人就會多﹐否則人會跑掉﹐因為今天的教會第一看重的是“A”(attendance)出席人數。每個禮拜天都要數清楚有多少人來﹐有多少奉獻﹐道理不要講得太難﹐簡單一點才會有更多人來﹐等他們信了得救以後﹐再慢慢成聖就好了。今天有很多傳道人呼召人快點決志﹐一舉手就可以得救了。主耶穌卻不是這樣﹐在路加福音第14章﹐當許多人要跟隨祂時﹐祂提醒人不要太快跟來﹐倒要計算代價﹐能不能背十字架﹐能不能變賣一切來跟隨祂。這就是聖經裡的福音﹐有耳的就應當聽。
路加福音10﹕25-28 [有 一 個 律 法 師 , 起 來 試 探 耶 穌 說 , 夫 子 , 我 該 作 什 么 才 可 以 承 受 永 生 。 耶 穌 對 他 說 , 律 法 上 寫 的 是 什 么 ? 你 念 的 是 怎 樣 呢 ? 他 回 答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 耶 穌 說 , 你 回 答 的 是 。 你 這 樣 行 , 就 必 得 永 生 。] 這裡說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 愛 主 你 的 神﹐ 又 要 愛 人 如 己﹐照行就得永生了。而今天很多的傳道人說﹐‘舉手決志就得永生了’﹐很難找到一個傳道人宣講這段經文是得救的要求。我找到一本好書--<>,<<耶穌所傳的福音>>﹐鼓勵大家好好去看﹐作者是很好的傳道人﹐敢講耶穌的福音。華人教會很難找到這樣的傳道人﹐宣講主耶穌不僅僅是你的救主﹐也一定是你生命的主宰。
約翰福音3﹕36﹐中文和合本翻譯﹕(信得永生﹐不信得不到永生)不是很清楚﹐聖經原文是說﹕信的人有永生﹐不順服的人得不永生。信靠順服才可以得救﹐信而不順服是鬼魔的信。如果你認識的基督徒朋友持以下的觀點﹕‘我已經受洗了﹐所以打打麻將﹐娛樂一下﹐打到凌晨三﹑四點鐘﹐早上太累了﹐不去聚會也沒關係﹐因為我已經得救了。’請你告訴他們聖經的道理。我真的很擔心馬太福音7﹕2123的光景﹐當審判的日子﹐很多以為自己已經得救的人要“哀哭切齒”了。
所以第一個也是最大的欺騙就是﹕很多人以為自己得救了﹐其實不然。希望你不是這樣﹐假如你以前也是被欺騙了﹐現在快快回到主耶穌的福音真道上來。

第二種迷惑﹕雖然我們同意要作主的門徒﹐並且必須背十字架跟隨耶穌才可以得救﹐但是沒有活出來。以為同意了﹑明白了聖經道理就可以得救了。這是第二個大迷惑。
聽道但不行道﹐這樣的人找借口說‘我明白但是我很軟弱做不到﹐我知道讀聖經很重要﹐但我沒有時間啊。’只要我們有一顆願意的心﹐完全來跟隨主﹐聖靈必幫助我們有重生的生命。你有重生的生命嗎﹖如果沒有﹐你要在神面前順服﹐悔改﹐有願意的心﹐神就要做奇妙的事情。我以前是個很壞的人﹐在大學二年紀時信主﹐開始讀聖經並認真去聽從主的話﹐兩三個月後神將我整個生命扭轉改變。信主時間長不一定有重生的經歷﹐我曾認識一些做了十五﹑二十年的基督徒還沒有重生的生命。因此﹐假如你做基督徒已經五年甚至更久﹐而你的生命還有許多掙扎﹐沒有力量的話﹐可能你被騙了。你覺得生命沒有力量嗎﹖你感到勞苦愁煩嗎﹖你與配偶常常爭吵嗎﹖神可以改變你﹗不要禱告說‘神啊,改變他(她)。’要這樣禱告﹕‘神啊﹐求你改變我﹗’否則對方得救了﹐而你不能。

第三種欺騙﹕自以為已經活在主的旨意裡面﹐其實不是。
路加福音18﹕11-12 [法 利 賽 人 站 著 , 自 言 自 語 的 禱 告 說 , 神 阿 , 我 感 謝 你 , 我 不 像 別 人 , 勒 索 , 不 義 , 奸 淫 , 也 不 像 這 個 稅 吏 。 我 一 個 禮 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這個法利賽人覺得自己很好﹐活在神的旨意裡﹐遵守神的律法﹐甚至一周禁食兩次﹐交上十分之一奉獻。我很少講十一奉獻﹐免得有人認為這個牧師就是要錢﹔另一個原因﹐不想讓你有錯覺﹐認為做到十一奉獻就可以了﹐已經是盡本份了﹔而聖經裡講的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將所有的都給神。所以在座所有的弟兄姊妹你就是神的僕人﹐沒有全職牧師﹐無論你是上班還是在家帶孩子﹐我們每個人都是為神而活。據統計﹐美國只有25%的基督徒真正做到十一奉獻﹐越有錢的人奉獻得越少。遵守十一奉獻﹐不等于就可以上天堂﹔你可能被鼓勵十一奉獻﹐因為神會給一百倍的補償﹐你心裡會想‘太好了﹐這個投資不錯’。我告訴你﹐不一定﹐可能是一百倍的痛苦﹐但是請記住﹐神永遠不會虧待你﹐給予你的總是超過你的所求所想。假如你做一些外面的侍奉﹐就象這個法利賽人一樣以為自己活在主裡面了﹐肯定能得救了﹐你要自己警醒﹐是否整個生命都是為了神。

第四個欺騙﹕生命中某段時間曾經奉獻過﹐曾經為主活過﹐就以為可以得救了。
馬太福音10﹕22﹔24﹕13 [惟 有 忍 耐 到 底 的 , 必 然 得 救 。 ] 提摩太後書2﹕12 [我 們 若 能 忍 耐 , 也 必 和 他 一 同 作 王 。 我 們 若 不 認 他 , 他 也 必 不 認 我 們。]如果能忍耐到底﹐不要做不冷不熱的基督徒﹐就可以與主一同作王﹐多麼美好的未來。假如不認主﹐結果是怎樣呢﹖是不是你某天在某某教會受過洗﹐到那天主耶穌就會說‘好﹐你受過洗﹐讓你進天國吧。’是這樣嗎﹖這裡講得很清楚﹐我們若不認他﹐他也不認我們。
所以這四個大欺騙我們要謹慎﹐常常反省自己是否真的活在主的旨意裡。

如何避免這些欺騙 呢﹖我們回到提摩太前書第四章。

第一點﹕操練敬虔(提前4﹕7,8)。今天很多基督徒對敬虔的操練無所謂。但你必須明白﹐學不學電腦﹐上不上大學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操練一個敬虔的生命。因為聖經說[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12﹕14)﹐操練聖潔﹑敬虔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必須的。當你操練時就可避免被欺騙。這樣說來人是不是靠行為得救呢﹖不是﹗是靠聖靈的力量幫助我們操練敬虔﹐使我們得救。“操練身體益處還少”﹐不是說不用鍛煉身體了﹑不去跑步了﹐而是相比屬靈的操練來說的。如果鍛煉身體對操練敬虔生命有幫助﹐就很有價值了。我覺得操練身體很好﹐使人有毅力﹐能夠堅持去做許多事情。以前我跑完一百米就沒有力氣了﹐有一天讀到一篇文章﹐寫一個47歲從未跑過長跑的人﹐操練到能夠參加奧運會馬拉松項目。這個人年紀比我大很多﹐他能跑馬拉松﹐為什麼我不能﹖於是就去找了十幾本書來研究﹐早﹑午﹑晚我都去跑步﹐週末跑20公里﹑30公里﹐一直跑到42公里來操練自己。當跑完42公里時覺得很短﹐為什麼呢﹖因為整個過程我都在默想神的話﹐雖然肉體很辛苦﹐心中卻很喜樂﹐操練毅力對我屬靈生命有很大幫助。所以鼓勵大家在任何環境下操練自己﹐擁有敬虔的生命﹐避免犯罪﹐更願意為屬靈的事付上代價。

第二點﹕提摩太前書連續講到﹐要避免被欺騙就要跟隨一個好的神的僕人。
馬太福音 15:14 [ 任 憑 他 們 吧 。 他 們 是 瞎 眼 領 路 的 。 若 是 瞎 子 領 瞎 子 , 兩個人都要掉在坑里。]假如一個領袖自己都被迷惑了﹐你跟隨他就很危險。今天有不少瞎眼的領袖﹐他當然否認自己瞎眼﹐而宣稱自己很清楚神的道﹐講道時鼓勵人舉手相信就可以得救了。提摩太前書第三章﹐保羅說一個領袖的標準是很高的。我們再看看第四章一個標準的領袖是怎樣描述的﹐4:16 [ 你 要 謹 慎 自 己 和 自 己 的 教 訓 , 要 在 這 些 事 上 恒 心 。 因 為 這 樣 行 , 又 能 救 自 己 , 又 能 救 听 你 的人。]保羅說‘你照去做﹐既可以救自己﹐又可以救聽你的人。’弟兄姊妹﹐我只有一個抱負就是要救你們。我也要很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保羅並沒有說‘提摩太你肯定得救了﹐我只是希望你做得更好一些’﹐保羅沒有給提摩太這樣的肯定。關於一個好的屬靈領導應該做的事情﹐第三章已經講得很詳細了﹐第四章再用一些特別的詞句來強調﹕
(1)做信徒的榜樣(4﹕12)。有些傳道人對信徒說‘你不要看我﹐我做得不好﹐你看耶穌好了。’聽起來很屬靈﹑很謙卑﹐好不好呢﹖保羅在聖經裡怎麼說﹐哥林多前書11:1[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所以假如一個傳道人說’我做不到﹐不要看我﹐只要看耶穌。’那麼﹐他(她)應該停止做傳道人﹐實際上他(她)做基督徒都不配﹐如果他(她)自己都不能行在神的旨意中﹐他怎能得救﹖﹗我們需要學習謙卑﹐但不是假謙卑﹐保羅在腓立比書4:13 [我 靠 著 那 加 給 我 力 量 的 , 凡 事 都 能 作 。] 哇﹗保羅太驕傲了﹖他是說靠主的恩典﹐而不是他自己。在這裡我不是說自己完全了﹐我當然有瑕疵。神讓我知道我願意改﹐你們看見了請告訴我﹐我也願意改。我們不是已經完全了﹐而是要邁向完全。希望我與太太可以做你們教導孩子的榜樣﹑夫妻關係的榜樣﹑金錢與各樣奉獻的榜樣。使大家可以跟一起走。
(2) 勞苦努力(4﹕10)﹐做一個傳道人是很辛苦的。
(3) 這 些 事 你 要 殷 勤 去 作 , 并 要 在 此 專 心 , 使 眾 人 看 出 你 的 長 進 來 (4:15)﹐求神繼續改變我們﹐能夠不斷長進﹔
(4)謹慎﹑恆心(4﹕16)﹐特別提醒大家好好管教你的孩子﹐教導孩子不是學校﹑教會﹑主日學的工作﹐而是父母的責任。不要讓你的孩子接受一些錯誤的教導﹐以至你很難再用聖經的真理引導他們。

第三點﹕保羅對提摩太說﹐提前4:6 [你 若 將 這 些 事 提 醒 弟 兄 們 , 便 是 基 督 耶 穌 的 好 執 事 , 在 真 道 的 話 語 , 和 你 向 來 所 服 從 的 善 道 上 , 得 了 教 育 。]如何避免被迷惑﹑被欺騙呢﹖弟兄姊妹有義務互相提醒。提前4:11 [這 些 事 你 要 吩咐人,也要教導人。]不僅要提醒﹐還要吩咐信徒去做﹐所以有些事我要吩咐你們去做﹐好好讀聖經﹑好好操練敬虔﹑聖潔。提前4:13 [你 要 以 宣 讀 , 勸 勉 , 教 導 為 念 , 直 等 到 我 來 。] 還要教導﹐一步一步指導信徒走向屬靈成熟的生命。多讀聖經﹐ 作好聽道筆記﹐力求明白聖經話語的真意﹔也要勸勉與鼓勵。

Sunday, June 25, 2006

Believe & Obey: Wolf, Sheep or Goat 附錄(二)狼、山羊、綿羊

附錄(二)狼、山羊、綿羊

※所有人都稱讚聖潔,但卻很少人實行它。
All men commend holiness, although few would practice it.
筆者

※認識您自己是救恩的開始。
筆者

※多多的倚靠神,神更多多的顯出祂的可靠。
The more we depend on God, the more dependable he shows himself to be.
筆者

1.◎「罪人」變成「聖徒」的大能


次我們提到羅馬書第一章的主題,就是「福音的大能」(羅一16),這個大能可以使一個罪人,變成一個聖徒 (to turn a sinner into a saint)。事實上,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聖經中不再稱呼他是個「罪人」,而把他稱為一個「聖徒」,這就是福音的大能。

本章我們要更深入地去了解「罪人變成聖徒」到底是個什麼含意?「聖徒」難道只是一個名銜嗎?就好像以前我有一個名銜叫「罪人」,但現在這個名銜改了,變成「聖徒」。其實不是的,這個「福音的大能」在聖經中,不只是名銜的改變,而是生命本質完全的改變。

舉一個例子:一個人,如果變成了魚,其本質就改變了。不管變成「小魚」、「大魚」,都是魚,不再是人。同樣的,小的聖徒、大的聖徒,都是聖徒,不是要成為基督徒多少年以上才能稱為聖徒。當然,大魚可能游得好、游得快,不過小魚也同樣能游泳啊!換句話說,罪人和聖徒的分別也是如此,當我們變成聖徒時,我們就已經有了聖潔的生命了。當然,這個生命的彰顯可能沒有那些成熟的聖徒那麼明顯、美好,但這已經成為一個開始,往後這個生命仍會繼續的長大、茁壯。

2.◎聖徒的生命如「綿羊」

※「你們去罷,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羔進入狼群。(路十3)」

這是個聖經的例子:這個世界,就像一個「狼群」的世界,而那些屬於主的人,就如同羊羔一般。在我們還沒有認識主之前,我們的生命就屬於「狼」的本質,具有狼的兇狠、殘暴的本質,就好像這個世界的人。但是,當我們被「福音的大能」改變、由「罪人」變成「聖徒」的時候,我們的生命就變成「羊」的本質了。而這生命的本質會產生一些不同的性格,例如:比較柔順、群居、而且比較愉快、貪玩的,是一種與「狼」完全不同的性格。

※「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耶十一19)

當我們的本質被神改變後,我們的生命也具有如綿羊羔一樣柔順、謙卑、溫和的特質。

※「大山踴躍如公羊,小山跳舞如羊羔。」(詩一百一十四4)

所以當人由「罪人」變成「聖徒」的時候,或是「狼」變成「羊羔」時,他們的生命是充滿喜樂、非常開心的手舞足蹈、很願意與人和睦、一起生活、彼此分享、互相鼓勵。

所以,從前「罪人」的生命就如同是狼的本質,有些人可以明顯看出,有些雖然表面上難發現,但內在的本質卻是如此。這並非是神要羞辱我們,祂只是讓我們知道這個事實。但是祂卻能以恩典來改變我們使狼變為羔羊,改變我們的性格,成為一個柔順、聽話、愉快的性格。

接下來要討論的,另外一個關於年幼羔羊的問題:年幼的羔羊往往是很開心、很興奮的、他們喜歡蹦蹦跳跳、對各種事物充滿了好奇,也因此而比較容易迷路。同樣,年幼的基督徒亦如此。他們當然也是聖徒,但卻比較容易迷失方向。所以,聖經特別叮囑牧者,要去照顧那些年幼的基督徒,所以,當彼得對耶穌說:「我愛你!」的時候,耶穌就回答他說:「你真的愛我嗎?你要餵養我的羊。」參考這個「羊」的原文,正是「小羊」的意思。而當我們生命慢慢成熟之後,就不會這樣容易迷失了。所以,耶穌說:「我的羊聽見我的聲音,就跟隨我。」這些「老羊」比較懂事,也就不容易迷路。由此可見,年幼的是聖徒,年長的也是聖徒;小羊雖然比較容易受傷、迷路,但他生命的本質已經改變了,只是他們需要更多的餵養、帶領。而在他的成長過程中,小羊比較沒有羊毛、羊奶;同樣,小的聖徒當然也沒有那麼多果子和力量,但只要漸漸成長,羊毛就會愈來愈多的了,就如同年幼的聖徒漸漸成熟後,聖徒的生命也會愈加彰顯!

3.◎聖徒的掙扎

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是否當我們一成為基督徒、聖徒之後,都不會再有掙扎呢?聽來似乎這個聖徒的生命是那麼美麗、燦爛的,怎麼可能會有掙扎呢?掙扎還是有的,而且,就另一方面而言,掙扎是好的。如果生命中沒有掙扎,反而更令人擔心。但差別就在於:一個聖徒的掙扎,到最後通常是勝利的;而罪人的掙扎,卻往往多是失敗。其實一個人成為聖徒之後,可能經歷的掙扎更多,因為當我們是罪人時,犯罪如同家常便飯,內心毫無感覺,想恨人就恨人、嫉妒就嫉妒,隨時都可以犯罪,沒有什麼需要掙扎的。可是,成為聖徒以後,我們的內心可能還有「恨惡」,但因著主的緣故,就覺得沒有什麼是可恨的,而在經過掙扎之後,就能得勝。當然,年幼的聖徒所掙扎的時間可能會長一點、過程可能會痛苦一點,但隨著生命的成長,他所掙扎的時間會愈來愈短,甚至沒有什麼掙扎,很快就能饒恕、寬容他人,不再那麼容易受傷了。所以,當你初為聖徒時可能你會發現,心中有愈來愈多的掙扎,但真的令人感謝主的是:這個掙扎的時間會愈來愈短,直到你很容易就能得勝,而這就是聖徒生命被改變的過程。(參頁113)

4.◎一個可怕的光景--山羊的生命

事實上,很多基督徒常常都在掙扎,但是最後卻失敗了,為什麼呢?這就是說,有些人以前的生命可能是狼,後來沒有變成「綿羊」,卻只變成「山羊」,這就是最大的問題。在外表上,山羊和綿羊差異不大,都可以說是基督徒,可是,在本質上,卻有著極大的不同。

※「當人子在他的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辨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太廿五31~33)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在談審判,盼望大家都知道,每個人都有受審判的一天。而當審判來臨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到了那天你的生命是山羊還是綿羊?他們的外表非常相似,一個不懂羊的人,是沒有辦法分辨出山羊和綿羊的。同樣,我們很難分辨出今天的基督徒,誰是好的、誰是壞的,外表上,他們看同樣的聖經,說同樣屬靈的話語,做同樣的事工。其分別可能就在於一些性格上的差異,山羊的性格比較孤獨、不合群、脾氣較暴躁、容易與人爭執、個性固執、不容易受教。同樣,一些基督徒不會表現在外表上,其他的弟兄姊妹也不容易發現。此時,就希望好的牧羊人可以分辨出來。(參頁60)

山羊類型的基督徒,他們的生命也有改變,只是沒有完全改變,他們只成為山羊,而如果他們因此就以為可以得救,以為他們是真基督徒,這就非常危險了。所以,弟兄姊妹,如果我們的生命中有很多的掙扎,到最後發現只是不斷的失敗,那麼我們就要擔心自己可能只是山羊,而不是綿羊。希望這樣可以提醒大家,使我們真的成為綿羊、有一個溫柔、順服的生命。

但這個關鍵在哪裡呢?為什麼有些人能變成綿羊,有些人卻只變成山羊?這是個可怕的現象,很多的基督徒只有部分的改變,而沒有完全的改變。我們一起回到羅馬書來看看。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份,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羅一5)

第五節非常重要,保羅的目標,就是要我們對神有「順服」的信,不是普通的信,並不是我「信耶穌」就可以得救,也不是要人成為山羊,乃是要人成為綿羊,這個「信服」(obedience of faith),是個不妥協的信,而這樣的信服,才可以使我們成為羔羊。當然,我們有羔羊的生命,不是自己可以強作出來的,而是神的恩典;我們只要信,順服的態度,那麼神福音的大能就可以把我們從「狼」改變成為「羔羊」了。

這個世界有三種類型的人,狼的性格是罪人的性格,但有大多數基督徒是山羊的性格,卻沒有真正羔羊的生命。盼望能提醒大家,願神幫助我們,將山羊的性格改變過來,而真正成為羔羊的生命。


討論:

1.□綿羊,山羊,狼的性格是怎樣的呢?




2.□老綿羊與小羔羊有甚麼差別?




3.□一個可怕的光景是甚麼?為甚麼可怕?




4.□您覺得您是那一類型的性格呢《狼、山羊、綿羊》?



5.□如何改變您現在的性格?如何更進步?

Sunday, June 18, 2006

GATJ Chapter 2 Born Again

第二部 耶穌宣告祂的福音
第二章、祂要求重生

並非所有自稱為基督徒的都是真的。有不信的卻假裝稱他信基督,也有些人並非真正的基督徒卻可能被騙自以為是。
在一、二十年前,這種情形被視理所當然,但卻不再如此了。扭曲的福音所帶來的廉價恩典 (cheap grace)和虛假信心損毀了教會的純正。這扭曲的福音將新約信息軟化並帶來腐敗的「照單全收理論」。這理論視任何人對耶穌作任何正面的反應即等於得救相信。今天的基督徒可能承認任何對基督的反應都是真信心的反應,除了完全拒絕基督以外。現代福音派產生了一大群且引人注目的偏激份子。他們輕易接受那些教義可疑之人﹐或在行為上顯示心靈反抗有關神的事情的人。
耶穌宣告的福音並不助長那類的膚淺和易受騙。從出來公開傳道,主耶穌就棄絕快捷、輕易或膚淺的回應。祂趕走的人比贏得的還多。祂並拒絕宣告給人虛假盼望的信息。祂的話總是針對人個別的需要,決不姑息探詢者的自義,揭開錯誤的動機,警告虛假的信心和膚淺的委身。
在約翰福音第三章裏,耶穌和尼哥底母的會面就是個例子。那次會面是福音書中記載最早的一對一佈道。諷刺的是,耶穌經常對抗法利賽人的不信和敵對﹐而現在祂開始傳道,首先就是回答這個以熱烈贊同言語來找祂的法利賽人領袖。我們以為耶穌必會也熱烈地歡迎他且視他這種反應為信心的表現﹐但事實不然。耶穌不但對尼哥底母毫無鼓勵,並因祂知道尼哥底母內心的不信和自義,卻以他為不信者來對待。
有些人視這段經文在說明相信耶穌基督是多麼簡單。[1] 這根本不是此事件的重點所在。沒錯,在這裡我們清楚地看到福音平易性的略述。但耶穌可沒有帶給這自義的法利賽人簡單相信論的信息。恰好相反地,主耶穌正面他所代表的一切挑戰。在他們的對話裏,耶穌質問尼哥底母形式化的信仰、積功德式的宗教、法利賽人式的義、及他對聖經的無知。救主什麼都不要,除非是完全的重生。若無靈性的重生,他告訴尼哥底母,沒有人有永生的盼望。明顯地,尼哥底母被耶穌的這番話深為震撼,從經文中我們找不到他立刻有正面反應的證據。
約翰記錄這次的會面乃為證明耶穌是神。約翰福音以宣告耶穌的神性作開頭和結束(約一1;廿30-31)而且任何他所說都是在延伸這個主旨。耶穌和尼哥底母的這次會面也不例外。在約翰福音二23~25說耶穌「知道萬人,且知道人心裏所存的。」尼哥底母的故事正證明了基督的無所不知,因他知道尼哥底母的心思意念。由此證實他是神也是救恩的途徑(約三14~17)。
尼哥底母是其中一位在約翰福音二章結尾所描述那些因看見祂的神蹟而信的人。這種的相信和得救的相信無關,正如我們看見約翰的見證說「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原文﹕相信)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約二24)這裡清楚證明虛假信心的無效。[2] 他的頭腦接受基督的真理到某程度,但他的心靈卻未重生。
尼哥底母以信仰表白來開始對話:「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三2)他對基督深具好奇。作為一個宗教領袖,尼哥底母無疑地因覺得耶穌是從上帝那裡來的,才有強烈的興趣。他看過耶穌行神蹟,知道祂是從神那裡來的。有四百年了,都沒有出現先知,他可能以為找到一個了。又甚至可他能在猜想耶穌是否為彌賽亞,但他卻還沒看到基督就是上帝成肉身。
耶穌是「知道萬人」的(約二24),他當然知道尼哥底母心裏在想什麼。他不管他表白的信仰,卻回答了尼哥底母甚至沒有問的問題。
不加以證實、否認、反駁或理會尼哥底母所說祂是從上帝那裏來的話,耶穌的答話證明祂的無所不知。如此,主耶穌質問尼哥底母到一地步使他知道他距離認識真理尚遠呢。尼哥底母不僅只是面對從上帝那裏派來的教師--而是站在化成肉身的上帝自己面前。約翰福音三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
主耶穌的話對尼哥底母必是大震驚。(約三9)我們不要忽略或輕看耶穌對他提出的挑戰。主耶穌作見證的策略一向是坦白、直接且對中要點。他第一次的個人佈道就採取單刀直入式的。尼哥底母在主耶穌的答話下就頓時矮了一截。耶穌的答話所包括的四個基要真理著實令他驚訝。

宗教的無用

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約三1)且是猶太國最高政治權力議會(Sanhedrin)之議員。他在夜裏來,大概是不願被人看見而以為他是代表全議會。又或者他顧忌其他法利賽人會怎麼想。他們是有名的專把信耶穌的人趕出會堂(約九22)。然而畢竟,他來了--不像他的同僚--且帶著誠懇的心來學習。
法利賽人是非常注重外表宗教形式的極端律法主義者。他們正是那些追求敬虔的外貌卻違背了敬虔實意之人的縮影(提後三5)。雖然很狂熱於宗教,他們離神國比妓女還要遠。他們的信條包括一絲不苟地死守六百多條規條,有很多只是他們自己發明出來的。例如,他們相信在安息日可以食用醋,但不可以漱口--因漱口算是作工。另外一個法利賽人的教訓說在安息日可以吃當天下的雞蛋,只要生蛋的那隻雞第二天要被以違反安息日而處死!法利賽人因過度執迷於律法和宗教,當基督帶來恩典和救恩給任何甚至最糟糕的罪人時,他們卻不接受祂。
當尼哥底母聽見基督說到重生時,他的腦袋必像一團爛泥動彈不得。他一直相信能以行善來賺得救恩。他也許甚至還期待基督會稱讚他的嚴守律法呢!相反地,耶穌當面指出他宗教無用。多令他失望呀!不像宗教的行善,重生是尼哥底母自己怎麼也作不來的。
尼哥底母的答話常被人誤解:「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三4)他在這裡不是照字面上意義來問的。我們須承認他還有一點點常識。他當然不致弱智到以為耶穌真在講再進母腹然後再生出來。他自己是教師很瞭解拉比在教學上使用象徵的語言來教導屬靈真理。他只是順勢照耶穌所用的象徵來反問。他真正要說的其實是:「我不可能重新開始。一切都太晚了,我在這套宗教系統已陷得太深是不可能再重新來。如果必須重新來,那我沒望了。」
耶穌要尼哥底母放棄一切他所代表的﹐而尼哥底母也知道。基督以最嚴苛的要求向他挑戰,一點也不放鬆。尼哥底母倒願意捐錢、禁食或遵行耶穌叫他行的宗教儀式。然而偏偏叫他要從聖靈重生,簡直就是叫他承認自己不行且從他一生所從事的轉回頭過來。
耶穌就再說一遍:「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5)有些人說這節經文即指字面上的水。非也。這句話和水或洗禮根本無關。救恩不是藉泡泡水就完成的。約翰福音四2說耶穌沒有替任何一個人洗過禮。如果洗禮是救恩的必要條件,他必定會替人洗禮。畢竟,他來就是要尋找和拯救迷失的人(路十九10)。耶穌在這裡提到的水純為象徵性說法--就如水在舊約中--代表潔淨。[3]
尼哥底母應瞭解有關舊約中在很多的祭禮中以清水灑在祭壇和祭牲上。作為一個學者,無疑地,尼哥底母記得在以西結書三十六25的話和新心新靈的應許。「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跳過一節則是應許,「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結三十六27)這二節話將水和靈的意念連在一起,夾帶出另一個應許:「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26)這是在舊約中經由水和聖靈重生的應許。
這裡所講唯一的洗禮就是在聖靈裏的洗。施洗約翰說:「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約一33)聖靈的洗發生在人得救時,主將信徒藉聖靈安置在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且以神的道使之潔淨(弗五26;約十五3)。保羅在提到有關於此說:「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正和主耶穌在約三5的話「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天衣無縫的相互呼應。
因此,主耶穌在向尼哥底母說:「你必須要經由聖靈的潔淨和重生。」總括的重點是,律法和宗教儀式--包括外表的洗禮--不能給人永生。我們可假定尼哥底母得到這個信息了,因明顯地他受到猛烈的衝擊。

啟示的一致

然後主耶穌輕輕地責備這個嚇呆的教師說,「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稀奇。」(約三7)
尼哥底母的下一個問題顯示他內心極大的驚亂:「怎能有這事呢?」(三9)他簡直難以相信所聽見的。
「耶穌回答他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麼?」(三10)這個責備使得尼哥底母啞口無言。他再沒說什麼。也許他就站在那裡聽主耶穌和藹地解說什麼是重生。又或者他氣沖沖地掉頭走了。約翰沒有告訴我們。尼哥底母最後似乎相信了--如果不是在彼時彼地--卻在稍後他地。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後,他和亞利馬太的約瑟領去基督的身體預備予以埋葬(約十九38~39)。
尼哥底母在這場和主耶穌的對話中,若再說其他什麼的,約翰沒有記下來。我們可理解這沉默。耶穌貶低了他作為一個屬靈教師之能力。主耶穌特地用定冠詞強調「以色列人的先生」表示尼哥底母在全以色列中是聲望卓著的教師。然而,基督的責備暗諷他其實對聖經懂得很少。這對他的自我想必是難堪的痛擊。
耶穌的挑戰同時說出一個很重要的教義。很清楚可看到舊約明白地教導救恩之道(參提後三15)。主耶穌並不是在宣佈和舊約的救贖有所不同的救恩(參太五17)。也就是說恩典時代和律法時代的救恩並無不同。神的話是完美合一的,舊約啟示的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是相同的。人的善行從來不能嬴得救恩。救恩是恩典的禮物,藉由基督之功要賜給悔改的罪人。
歸信基督的經驗--即重生,包括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這一直都是上帝從起初所計劃的。甚至在舊約中,救恩也不是給那些遵行律法者的報酬,而是一個禮物要送給那些謙卑地以信心尋求赦罪救贖之人。救恩總是代表著重新開始、重生、離罪歸神。尼哥底母是一個律法教師應瞭解這些。他也應熟悉主在以賽亞書所說的話:「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止住作惡,學習行善…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耶和華說: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一16-18)
舊約的中心信息就是恩典的救贖。但令人難以置信地,法利賽人卻完全忽視這點。他們刻板地注重宗教努力,卻輕看上帝對罪人的恩典和赦罪。這個真理在整個舊約是明顯可見。他們強調得到永生之途乃在於恪守律法而非歸信向上帝。他們忙於企圖賺取公義卻忽略了哈巴谷書二4「義人因信得生」這個奇妙的真理。他們視亞伯拉罕為祖先,卻漠視他生命重要的功課。「他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他們從詩篇中遍索更多的律法,卻罔顧所有真理中最崇高的--即人若轉向祂,就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耶和華不算有罪(詩三十二1-2)。他們眼巴巴期待彌賽亞的來臨,卻無視於他來是要為罪成為祭牲而死的事實(賽五十三4-9)。他們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參羅二19-20),可惜卻忽視神律法中最基本的教訓:他們也是罪人,需要救贖。
人往往被救恩的平易性所絆倒。那就是為何有那麼多的異端產生。每種異端對救恩的教義都有一個特殊的見解--當他們信奉以立功之法來的救恩時,就腐蝕了聖經啟示的福音(參林後十一3)。每一個主要的異端都宣稱握有打開救恩之密的鑰匙,然而全都是在傳揚以自義的成就為通神之路。
從起初到末了,聖經奇妙不改地加以否決了所有的異端。其信息交織在六十六本書中,歷時一千五百年,經由四十多位不同的作者寫成,卻不可思議地相互連貫一致。整個信息可濃縮成:上帝仁慈地拯救凡悔改因信而投靠祂的罪人。沒有任何隱密、神祕、難解或複雜之處。如果尼哥底母真正瞭解聖經,他就懂得這個了。又如果他真誠地接受且相信聖經,他也就不會抵擋或拒絕這個站在他面前的,不但是道的化身,也是上帝永恆的真理之道(參約五39)。

重生的必要

儘管尼哥底母是很好的教師且又非常執著於律法條文,他還是差了一截。主耶穌並不遮掩真理也不試圖使之令人舒服些。尼哥底母甚至還不知道他正要犯下很大的罪--不信的罪。當他說:「我不瞭解」,其實真正在說的是,「我不相信」。不信往往產生無知。
11-12節證實了不信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主耶穌接著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你們卻不領受(明白)」和「你們尚且不信」都同指一件事。尼哥底母宣稱他不明白。主耶穌要他知道信心是在全然明白之前。就如保羅在林前二14說的,「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真理在不信之人的心中毫無地位可言。不信什麼都不明白。
這對尼哥底母的自義是多猛的一擊!他本來是自滿地來向耶穌表白他的信心:「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裡來作師傅的。」(三2)在本質上,主耶穌的回答是,「你根本不知道。你也不瞭解聖經。你對救恩的基本道理也不懂。你甚至不瞭解地上的事。那我跟你解釋天上的真理有何用呢?」
正如大多數不信的宗教份子,尼哥底母不承認自己是無助的罪人。耶穌知道真象。尼哥底母自以為是偉大的屬靈領袖。耶穌卻使他成為不值一文。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藉聲明他是神的身份,耶穌責備尼哥底母膚淺的信仰且攻破他靠行善的宗教系統。沒有人可以升上天,那也就是說沒人可以靠自己升天得救。上帝已從天降下來且藉他的兒子曉喻我們(來一1-2)。我們永無法爬上天去而自己找到答案。惟一能通達上帝的人就是那從天降下來的。祂不僅只是從上帝那裏來作師傅的;事實上祂就是化為肉身的上帝。我們一則接受他的信息,或者就繼續帶著罪下去。
因此,這就是他的信息:「你們必須重生。」(約三7)重生不是可有可無的,乃是絕對必要。沒有人--甚至最虔誠的法利賽人--可以免除神所呼召要重生。於是我們獲得了主耶穌福音的第一步:就是說,若沒有神作工的重生,不可能有救恩可言。

救贖的實際

當尼哥底母不再回答,主耶穌就慈愛和藹地以最平易近人的話向他解釋什麼是重生。從14節起,主耶穌介紹救恩之道的細節。他選用舊約來說明救恩,好像再度強調祂對尼哥底母不瞭解舊約真理的責備:「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三14-15)尼哥底母當然知道那個故事。只是為何他不懂其中的真理呢?
民數記二十一章對關於曠野的火蛇有詳細的記載。以色列百姓離開埃及在未進入應許之地前在曠野漂流。他們一直抱怨不停--抱怨食物、抱怨摩西且抱怨他們的景況如何惡劣。終於,當上帝忍無可忍了,祂使上百火蛇如瘟疫蔓延在百姓中間。這些火蛇進入營地,很多背逆的人被咬傷。當他們知道快死了,就悔改。他們來找摩西,求他替他們向神求情。神的恩典饒恕他們,於是神叫摩西製造一條銅的火蛇掛在杆子上。摩西需要把杆子舉起放在營地中心。神應許說:「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民二十一8)他並沒有叫他們行什麼儀式或喃喃詠唱。同樣地,救恩也不經由宗教儀式產生。不管是當以色列人在曠野時,或尼哥底母時代,又或在今天,這個真理不變。
那些拒絕接受「順服基督」乃是得救信心要素的人﹐宣稱耶穌用這個例子來表示信心只是僅僅接受福音的事實即可。據某作者說,「一望」的意思,根本沒有委身的觀念,沒有配不配得醫治的考慮,沒必要管「望者」的生活後來如何,望者沒有可能降服於被望的。」[4] 任.賀治(Zane Hodges) 加上說,「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全然簡易了呢!信心一望﹐永生到手!在這裡我們清楚地看到任何想要得救的人都可以得到這份無條件的禮物…重點在於簡易不過的信心來得到神所提供的。」[5]
真的如此嗎?非也!重點不在所提供的,而在於信信賴被舉起來的那一位。再仔細一點研究民數記二十一章就明白耶穌並非在描繪一幅「簡易」的相信圖。他乃在告訴尼哥底母悔改的必要。事實上,耶穌特別使用這個例子正因它向尼哥底母的法利賽主義挑戰。尼哥底母很清楚銅蛇的故事。作為猶太國的領袖,無疑地,他能認同摩西。但耶穌相反地要他認同罪孽、背逆的以色列人。
尼哥底母知道銅蛇乃為以色列人無助的景況而舉起。他們是罪孽背逆神的。他們受到審判且將要死了。他們帶著全然的羞愧和徹底的悔改來找摩西,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民二十一7)無疑他們有很多人已病且快要死,並迅速地失去力量。他們絕非輕率地望一望杆子,然後繼續去過背逆的生活。我們必須注意摩西以後再也沒有記錄類似這種招致審判的背逆事件。他們真正悔改無助地轉向神。這就是耶穌要求尼哥底母同樣要作的。
問題在於罪。耶穌向這位偉大的律法教師挑戰﹐要他承認他曾被最大的蛇咬過,即撒但。他須要來到主面前得救恩。這個觀念正是法利賽人所討厭的。它正擊中他們自義的核心。我們的主給尼哥底母所舉例說明的﹐一點也不能幫助他輕鬆相信,反而制定了一個辛苦的得救條件:他必須承認自己的罪性且悔改。他必須把自己包括在那些罪孽、被蛇咬過而悔改的以色列人之內。
以舉銅蛇為例也描繪出耶穌以死作為救恩的代價。正如摩西舉起銅蛇,同樣人子也要被舉起來掛在杆上--所釘的十字架。在14節中的「必」字很重要。基督必須受死。「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神代罪的系統要求以血贖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必須有人要死來付上罪的工價。
毫無疑問地﹐那個真理引入在聖經中最熟悉且莊嚴的宣告,「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相信基督是什麼意思呢?相信基督的意思不僅是接受和確認祂是誰--神成了肉身--和相信祂所說的。真正的相信必帶有順服的決心。我們絕不能將那個真理從這段經文除去。主耶穌不允許只有對那個真理以嘴唇說說的信心而繼續去犯罪。看看20-21節,「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
36節更進一步將不信服等同不信:「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從子的,必不得見永生,上帝的震怒卻常在他身上。」(新譯本)因此真信心的考驗就在此:它是否產生信服?如果沒有,那就不是得救的信心。不信服就是不信,真信心必信服。
約翰福音三17是對尼哥底母所代表的宗教系統另一個責備。法利賽人正在等候一位彌賽亞,他來時要消滅外邦人而替猶太人建立一個烏托邦世界。但耶穌說,「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那些以為彌賽亞來臨時,將帶榮耀給以色列人且消滅其他所有的人將會大失所望。他來不僅是給以色列人,而是要給全世界的人帶來救恩。那就是贖罪的事實。這救恩不只是給法利賽人,不只是給猶太人,而是給「一切信他的」人。(16)
主耶穌向罪人作這個美好的應許:「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三18)但同時平衡地也對法利賽人和一切拒絕基督的人提出此令人膽顫的警告:「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不信者被定罪並非要等到未來。末後要完成的最後審判已經開始了。「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三19)凡作惡的便恨光且不來就光,他們已投身在永遠的黑暗中。
就此主耶穌介紹祂的福音。我們注意到其非常的獨佔性:耶穌是唯一救恩的根源。凡不信他名的人就被定罪,與永生無份。不論多誠懇、多虔誠、多熱心於行善,每個人必須重生。對於那些不肯和罪孽、垂死的猶太人認同的人--必沒有永生的應許--只有定罪一途。反之只有棄罪信服那位被舉起好叫我們不至滅亡的﹐才得永生。

1. 寇寇瑞斯(Cocoris)引用約三14-15作為支持他對信心的定義,即其明顯排除任何委身的觀念。麥可.寇寇瑞斯(G. Michael Cocoris)《主權救恩--合乎聖經嗎?》Lordship Salvation - Is It Biblical? (Dallas: Redencion Viva, 1983, 13.
2. 參考任.賀治Zane Hodges,《無法信任的相信者--約二23-25》“Untrustworthy Believers - John2:23-25” Bibliontheca Sacra(April - June 1978), 139-52。賀治作了令人吃驚的聲明說,這裡所描述的人,雖是祕密的,仍算是相信的人。但他也承認約二23-25和尼哥底母的事件有明顯關連(同上, 150)。明顯地,耶穌視尼哥底母為不信者。如果他是約二23-25所描寫其中的一個,當時他還不能算是真相信者。正如賀治自己承認,各個評論家幾乎都一致同意對約二23-25所描寫的不足以稱為得救的信心之看法。
3. 翻譯者同意水是主要代表潔淨﹐但也可指向洗禮﹐因洗禮就是內心潔淨的外在表示。參考太廿八19﹐可十六16﹐彼前三21討論到洗禮的重要性。耶穌之所以沒有施洗不相等祂看洗禮不重要﹐祂只是交給門徒執行而已。
4. 威廉.賀根(William LeGrange Hogan),《基督之主權與救恩的關係》The Relationship of the Lordship of Christ to Salvation (Th.M. thesis,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賀根後來拒絕「無主權」的教義,但是這段話被寇寇瑞斯(Cocoris)贊同且引用在《主權救恩--合乎聖經嗎?》, 13。
5. 任.賀治Zane C. Hodges,《被圍攻的福音》The Gospel Under Siege (Dallas: Redencio'n Viva, 1981), 17-18。

Monday, June 12, 2006

Believe and Obey: Introduction 1 導論一、因信成義


導論一、因信成義


※我不希望僅是擁有信心,我希望信心能擁有我。
I do not want merely to possess a faith; I want a faith that possesses me.
Charles Kingsley

※「…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
民22:18

※要注重你的「品格」勝於你的「名譽」,因為你的「品格」才是真正的你,而你的「名譽」只是他們所以為的你。
Be more concerned with your character than your reputation, because your character is what you really are, while your reputation is merely what others think you are.
John wooden


總論


馬書,是使徒保羅所寫的關於基督教信仰教義最完整、最完全的一卷書,共16章。如果我們能清楚了解這卷書的內容含意,我們信仰的根基就必能穩固。今天,許多基督徒信了耶穌基督,卻往往不太清楚自己所信的是什麼,也沒有深入的經歷,就因為如此,信心無法穩固,常常隨波逐流,真是非常可惜。所以,如果我們願意更恆心地研究羅馬書,如此對我們的神、我們的信仰、因信稱義的根基,能有更多的認識與經歷。讓我們開始吧!

作者、寫作背景

羅馬書是保羅在哥林多所寫的書信,大約成書於主後57~60年,是他第三次傳道之末期。本書卷是寫給在羅馬一群未曾謀面的基督徒,他們大多數是外邦人,也有少數猶太人。保羅很希望快到羅馬去與他們見面,造就他們。但這不是他最終的目的,保羅更希望經由羅馬,把福音傳到當時的地極、世界的邊緣——西班牙(羅十五28)。這是他最終的屬靈大志。因此在本書信中,保羅提及他會儘快到他們中間,然後再前往西班牙。


1.◎主題—因信稱義

這卷書的主題、中心思想是「因信稱義」。如何確知這個主題呢?從以下統計資料中可以見「公義」的相關字:


表格 1
原文字 中文
意義 詞類 羅馬書
次數 新約
次數 原文
編號
adiki‘a 不義 名詞 7 25 93
adi‘kos 不義 形容詞 1 12 94
dik‘aios 公義的 形容詞 7 81 1342
dikai‘oma 稱義 名詞 5 10 1345
dikai‘osis 稱義 名詞 2 2 1347
dikaio-krisi‘a 公義審判 名詞 1 1 1341
dikaio‘o 稱義 動詞 15 40 1344
dikaiosu‘ne 公義 名詞 36 92 1343
ek-dike‘o 伸冤 動詞 1 6 1556
ek-dik‘esis 伸冤 名詞 1 8 1557
ek‘-dikos 伸冤 形容詞 1 2 1558
en‘-dikos 該當的 形容詞 1 2 1738
hupo-di‘kos 審判 形容詞 1 1 5267
總計 79

(資料出於欽定本原文 )特別dikaiosu‘ne(公義)這個字,在新約中共出現了92次,但在本書就包含了36次,超過新約出現次數的1/3。

以上所有加起來,與公義相關的字總共出現79次;可見「公義」是羅馬書中非常強調的一個教訓。再看其他重要的字:
表格 2
原文字 中文意義 詞類 羅馬書
次數 新約
次數 原文編號
pisteu‘o 信託、信 動詞 21 248 4100
pis‘tis 信心、信仰 名詞 40 244 4102
so‘zo 得救、痊癒 動詞 8 110 4982
soteri‘a 拯救、救恩 名詞 5 45 4991

「信」這個字(表格 2、原文編號4100及4102兩字),在本書中亦出現了61次,也是本書一個很重要的中心思想。一般人在羅馬書中強調的「救恩」(表中原文編號4982及4991兩字),總共出現了13次,以上可看見:在羅馬書中,不是很注重「救恩」,反而比較注重「義」、「公義」。聖經的原則就是這樣,不可以單講救恩而不談公義,也就是沒有一個人的得救是可以不經過「公義」這部分的。因此,羅馬書不講「信就得救」,乃是指明出『信→稱義→得救』的過程。也就是說「沒有稱義,就沒有救恩。」以下會談到這個觀念。

2.◎「公義」—生命的本質

當我們信了耶穌,神稱我們為義。這是否只是神給予我們信徒的一個頭銜—你是「義人」呢?那麼到底你是否具有公義生命的本質呢?今天一些「因信稱義」的教訓往往是:當神稱你為義之後,你自己生命卻可以不具備公義的本質。這樣的教訓是否合乎聖經的原則呢?不是的,事實上,「公義」不只是一個頭銜,乃是每一位聖徒的生命中應具備的素質 。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12)

「公義」不是一個頭銜,乃是生命素質的表現。這段聖經表達了人類在舊約中的光景,在很多人的生命中,是沒有行善的,連一個都沒有。所以可以看見「義人」和「行善」是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太廿五31~46)

這段聖經提到基督徒受審判的日子——神要分別基督徒,如同牧羊人分別山羊和綿羊,山羊在左邊、綿羊在右邊,這兩群人非常相似,因此耶穌用羊來作比方。這些羊作了些什麼呢?安置在右邊的綿羊,他們願意去照顧那些有需要的人,他們有愛心、願意行善,神就稱他們為義人。因此,「義」、「義人」不只是一種標籤(label)、一個頭銜而已,而是具有真正的內涵和生命。一個義人,乃是他的生命中有真正「公義」的表現。所以,羅馬書說到「因信稱義」的「義」,是一種生命,不是神隨便就稱你為義。「義人」是那些真正愛人、照顧別人的人,與「不義的人」有很大的區別。(參考頁220)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廿五41)

在這段經文裡,被分在左邊的山羊、不義的人,神稱他們是「被咒詛的」,這句話語氣很重,非常可怕。這段經文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尤其重要。事實上,山羊、綿羊,都是基督徒,而且他們很像,一起被牧人看守、照顧。除非兩者被分開,否則誰都無法辨別出誰是山羊、誰是綿羊。基督徒也是這樣,我們都被稱為基督徒,可是,當審判之日來臨,我們被分開的時候,那些有愛、有義、有生命表現的基督徒,就被稱為「義人」;反之,那些沒有真正生命的基督徒,就淪於被咒詛的命運了。

※「…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廿五46)

在這裡,「義人」這個字又出現了,是義人才能往永生裡去,如果我們不是義人,就不能往永生裡去。因此,羅馬書不特別注重「救恩」的觀念,就是這個意思。除非我們生命中真的有「公義」,否則我們就無法進入永生,不論你信主多久、做了多少事工,完成各種服事,但若你的生命中沒有「公義」,這一切都沒有用。

3.◎「稱」義--名符其實

「稱義」的「稱」是什麼意思呢?一般而言,「稱…」,也就是「算…」的意思。所以,因信稱義就是—因為你信了,神就算你為義。而聖經到底又是怎樣說的呢?

※「…這就算為他的義。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2~25)
表格 3
原文字 中文意義 詞類 羅馬書
次數 新約
次數 原文
編號
logiz'omai 算計、列入 動詞 19 40 3049

「算為」這個字在羅馬書之中,出現了19次,是很重要的一個字。這個教訓在今天有很多混淆的解釋:「你是不義,神卻算你為義。你很骯髒、不好、不義,但神不看你的骯髒,只看基督的義,所以,祂悅納了基督的義,也同時算你為義,其實你是不義的。」

可是,羅馬書的教訓不是如此。這個「算為」、(logizomai)在原文中的意思,不是「你不好、不義,祂仍算你為義」。若你去看一些神學書籍、聖經字典 ,你會發現這個「算」字,其意義都是「真實如此」(in reality),才可以算的。例如你要在銀行戶口中確實地存入1,000元,銀行才可以算你有1,000元。如果事實上你沒有,你就不能被稱為有。

4.◎因信「成」義

「因信稱義」如果翻譯成「因信成義」,更能表達出羅馬書的中心思想:因著我們的信,神就成就了我們生命中的義,就因著神的成就,我們的生命也就有了這個公義的素質,祂才更「稱我們為義」。這個觀念非常重要。而不是只有神稱我們為義,而我們生命的本身卻沒有公義。這是假的,聖經沒有這種教訓。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六16)

在這裡說到一個重點:順服神,神就可以使你的生命成義。我們不但被神稱義,也被神成義。這個成義的工作不是我們自己可以做到的,但是,我們真正信了主之後,神就會做奇妙的工作,把我們的生命改變過來,從一個罪人變成一個義人。這是保羅常用「新造的人」的觀念,也是約翰常用「重生」的定義。

5.◎「稱義」的人「脫離了罪」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7)

「脫離了罪」的脫離,原文字為「dikaio‘o」,原文編號1344。這字通常翻譯為「稱義」,而在這裡譯成「脫離」(“make free or pure...the one who died is freed from sin.” Rom. 6:7 )(參考註腳13,頁74),由此可看出,一個稱義的人,是一個脫離了罪的人。這並不是說他不會再犯罪,而是他已經脫離了罪的權勢,不再受罪的綑綁。就好像一個吸毒的人,如果他能脫離毒品的癮,他就有能力不再吸毒了;罪癮也是如此。

6.◎「公義」帶來喜樂與平安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

生命中有公義是非常美好的,「公義」會給我們帶來真正的平安和喜樂。很多人說,他們信了耶穌,被「稱義」了,卻沒有平安、沒有喜樂,這個「稱義」乃是假的。如果生命中不能找到「公義」這一部分,你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平安、喜樂。真正信了耶穌、找回公義,才能確實得到和平、喜樂,這才是關鍵,也是現今基督徒的挑戰。從這句經文中也我們也看見公義、和平、喜樂,和聖靈是分不開的。現代中文譯本:「因為上帝的主權不在於飲食,而在於聖靈所賜的公正、和平、喜樂」,這個翻譯,更準確地表達了原文的意義。公義、和平和喜樂都是從聖靈而來,一個人不能只追求喜樂而不追求公義,應當是讓我們先追求公義(「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六33)),而平安、喜樂則是隨之而來的果效,而不是追求的目標。

結論

「因信成義」的定義:乃是因著你的信,神可以使你成為一個公義的人,這公義能為你帶來真正的平安、喜樂,與神和好、與人和好。當我們本著公義去生活時,一定能活出很美好、燦爛的生命。

GATJ Chapter 1 A Look at the Issue 現代的福音﹕是好消息或是不好﹖

第一部 現代的福音﹕是好消息或是不好﹖

第一章﹑先看關鍵問題所在

請留意聽聽現今一般傳福音的詞句。你必然聽到人傳福音時常用下列的詞句來懇求罪人,如:「接受耶穌基督成為你個人的救主」、「請求耶穌進入你心中」、「邀請基督進入你的生命中」、或「向基督決志。」你可能已經聽慣了這些話,但當你瞭解到原來這些都不是根據聖經的話時,會使你嚇一跳。這些詞句乃是被稀釋過了的福音的產品,而非主耶穌所傳的福音。
耶穌所宣講的福音包括:呼召成為門徒,呼召徹底順服祂,而不只是邀請你決志或作一個決志的禱告。主耶穌所講的信息是把人從罪的捆綁釋放出來,但也同時質問和譴責虛假偽善。祂的信息提供悔改的罪人永生和罪得赦免,但也同時譴責那些徒有外表宗教形式﹐卻缺乏實際內在的純正的人。祂的信息要罪人注意他們必須脫離罪惡而去依就神的義。祂的信息誠然是大好信息,但絕非只是一套「簡單相信論」。
我們的主在講永生時必然同時警告那些可能對救恩的代價漫不經心的人。祂教導說﹐跟從祂的代價極高且路是窄的,只有少數人找得到。且說將有很多稱呼祂為主的人被拒在天國門外(參太七13~23)。
就一般而論,今天的福音派運動卻忽略了這些警告。一般主流對什麼是「得救的信心」愈來愈概略和膚淺﹐同時他們描繪基督所講之道和見證也模糊不清。任何一個聲稱自己為基督徒的,不管他的行為有否顯示出對基督的委身,都能被福音派的人士欣然接納他對這信仰的宣言。幾年前,新聞媒體曾報導幾則令人慨嘆的消息。一個惡名昭彰的色情狂者,雖自稱已「重生」得救,然而卻不斷出版最骯髒、污穢的色情刊物。一個知名的體壇人物表白自己信奉基督且又在眾所周知的公開儀式下受洗,卻在幾個星期後被控強暴罪且後來被判有罪。又有一個知名人士自稱為基督徒卻以生活的放蕩淫逸著稱。使我擔憂的是﹐有很多基督徒堅稱這些人士真是重生了且應被所有教會接納如真正的信徒。

對耶穌福音的背棄

有部份福音派人士甚至提出這樣的教義,說﹐歸向基督並「不包括任何心靈的委身」[1]。持此福音觀點的人教導人說﹐聖經應許任何人只要相信關於基督的事實就能得到永生。根本不需要轉離罪,不必有生命改變的結果、不需有委身,甚至不必有向基督主權降服的意願[2]。他們宣稱這些東西是相等於人的工作,因此會敗壞神的恩典且和信心毫無關連。
如此想法導致對救恩有缺陷不完全的教導。只講「稱義」卻沒有要求「成聖」,他們對教會的影響是大災難式的。信徒當中充斥著一大群被這套鼓勵膚淺、無效的信仰所引進來的人。有很多人誠摯地相信自己得救了,但生活中卻完全沒有結任何可見證的果子。
耶穌曾嚴肅的警告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1~23)這裏很清楚的說到過去的經歷--包括講預言,趕鬼,行神蹟異能--不能看作得救的憑據,如果沒有順服的生命。
我們的主不只是講到某些小群的信徒而已。到那日將有「很多」人站在主前,驚訝地發現他們被拒在天國門外。我擔心害怕今天有許多坐滿在主流福音派運動的教會的人,因為不遵從天父的旨意,就發現和那些人相同被拒門外。
現代的基督徒已被洗腦習慣地相信,由於他們背誦了一些禱告詞、在虛線上簽名信主、走去教堂的講台前決志,或有其他的經歷,他們就算得救了,且永不應質問他們的救恩。我曾參加過一些佈道訓練的講習,在那裏受訓的輔導員都被教導要告訴決志信主的人說,任何懷疑自己得救與否都是出自撒但,要極力排斥。一種相當普遍的錯覺﹐以為任何人若質疑自己得救與否﹐就等於挑戰神話語的完整。
那真是誤導的想法!聖經鼓勵我們要省察自己有信心沒有(林後十三5)。彼得說﹕「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後一10)我們理當省察自己的生活和評判所結的果子,因為「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他來」(路六44)。
聖經很清楚地教導說﹐神的工作顯在人身上的證據就是行為改變的必然結果(約壹三10)。凡不能導致人過成義生活的信心是死的,不能救人(雅二14~17)[3]。宣稱為基督徒卻完全不結善果的人,將會發現他們救恩的確據根本不合乎聖經原則(約壹二4)。
真正的救恩不僅是稱義。它不能離開重生、成聖和最後的榮耀而單獨存在的。救恩是神的工,使我們藉以「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羅八29)救恩的確據是看到聖靈改變的工作顯在人的身上,不是依附在某些經驗的記憶而已。

歷史背景由來

在研究耶穌的福音時,我們不可能注重某些學術性的神學系統或某派的神學家特定教義的觀點。然而為要瞭解我們談到的問題,我們有必要來看看現代福音的觀點是如何演變而來的。
本世紀以前,沒有任何一個嚴謹的神學家會想像到有如此的觀念﹐就是可能有人得救了,但在生活、行為上卻看不見有重生的工作果效[4]。在1918年神學家路易斯.卓化(Lewis Sperry Chafer)發表「屬靈的人」(He That Is Spiritual)一書,他在裏面清楚地根據林前二15~三3的觀念,把基督徒分成二類:屬肉體和屬靈的。卓化說﹕「屬「肉體」的基督徒,其特點是他們和未得救的人是走在同一層面上。」[5]此種說法對卓化博士當代的基督徒是前所未聞的[6]。但此看法卻成為今天大多數教會教導的中心前提。卓化博士在對屬靈的教導﹐和其他方面的教導﹐已成為許多人對福音全新的基本看法。鑑此,我們必須較仔細來對抗他所教導的。
卓化將基督徒二分為屬肉體和屬靈,根據沃費爾德(B. B. Warfield)博士的看法就是在模仿「高等人生導師所用的專門術語」[7],這些話說,較高層次的得勝生活只有抓住信心的基督徒才能得到。卓化這種分法,很不幸地無疑是來自他對「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的偏好。從這一個有名的例子,我們可看到時代論主義的方法有可能過於離譜了。
時代論是講關於瞭解神在各時代的計劃,基本上它是正確的神學系統。它主要內容--認識到神對以色列的計劃﹐不會被神對教會的計劃所取代或吞滅了。以色列和教會是二個分開的實體,而當主耶穌將來以彌賽亞身份在地上掌權時,神將會恢復以色列國。我同意且肯定這個教義。因為它源自對聖經忠實地照字面上來的闡釋(同時也兼顧聖經中使用象喻的合理性)。就這點來說,我也算是傳統的「前千禧年時代論」者[8]。
卓化博士從起初就是時代論活躍清楚的代言人,他的教導幫助了這個運動擬定了方向圖。他本身非常優秀,天生具有犀利的分析頭腦和清晰的表達能力。傳統時代論的系統化有大部份來自於他的貢獻。
然而,時代論者有傾向於將真理分割到達於和聖經原則相左的地步。因過於執著要把相關的真理加以分類和對化,促使某些時代論者在闡釋以色列和教會的區別時,超過了合理的範疇。他們之中許多也將救恩和作門徒、教會和國度、基督的教訓和使徒信息、信心和悔改、以及律法時代和恩典時代涇渭分明的劃開成各不相干。
特別是將「律法時代」和「恩典時代」的切割對「時代論神學」造成巨大的破壞且引起對救恩教義的混亂。將律法和恩典分別開來,當然有其重要性。但卓化那般下結論說律法和恩典對任何時代﹐在神的計劃中都相互抵觸﹐是錯誤的[9]。事實上,律法和恩典二者在每個時代中都是神的計劃之部分。最重要的真理應是:救恩乃是憑信心藉恩典而來,而不是藉行律法而來(加二16)。很清楚地,我們看到在舊約時代,無論是在摩西律法之前或之下的聖徒﹐都是憑信心藉恩典而得救的(羅四3,6~8,16)。同樣清楚地,在新約時代中的聖徒也有誡命要遵守(加六2,林前七19,九21)。這並不是將律法和恩典「粗心相混」[10],如卓化所暗示的。這是聖經最基本的真理。
卓化對整本聖經的觀點有他獨特的色彩﹐就是他要嚴格地區分「純恩典」(教會時期)是介於二個「純律法」(摩西時代和千禧年國度)時期之間[11]。例如,他說,登山寶訓是「國度福音」(The Gospel of the kingdom)和「君王聲明書」(Manifesto of the King)的部分[12]。他相信登山寶訓的目的乃為宣告「(千禧年)國度主要的特質。」他判定其為律法,而非恩典,因此下結論說其和救恩或恩典毫無關係。他又寫道:「(登山寶訓)完全忽略提及到現世恩典的特點,這事實是值得我們謹慎來評估。」[13]
其他時代論作家的確去評估了這種看法且以更明確的詞句來表明卓化所暗示的--即登山寶訓的教導,「不應該用在基督徒身上,卻只適用在律法之下的人,因此,必須用在別的時代,而非現今。」[14] 這種可悲的釋經學以不同程度廣泛地解釋了主在世上的教導,形同閹割了福音的信息。[15] 。」
難怪這種系統發展出來的佈道信息和耶穌所傳的福音有如天壤之別。如果我們一開始就假定基督的信息大多是為未來的時代而言的,那為何我們所講的福音會是和祂所講的相同呢?這就沒有必要了。
但這個假定是危險且站不住腳的。耶穌來不是宣告要等到大災難或千禧年時才生效的信息。祂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祂來為要呼召罪人悔改(太九13)。祂來世人可以因祂得救(約三17)。祂宣告的是使人得救的福音,而不是為未來某時代宣告什麼宣言。祂的福音正就是我們唯一所要傳的福音。

繆割神的話

讓我們較仔細來看看「時代論」者一貫的傾向﹐即將相關或類似的真理﹐做令人難以認可的對比。沒錯,聖經教導我們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但也有可能做過頭了。有些時代論者因過度熱中於使用二分法,已導致將部分福音不適當地曲解。
舉個例子,任何一個真正的信徒對於耶穌是救主且是主決不會有任何爭議(路二11)。「救主」和「主」雖是不同的職任,但我們要小心絕不可弄到把基督分開成二個的地步(參考林前一13)。然而時代論者陣營卻大力提倡教導,人可能在拒絕基督是主的情況下,而仍接受他為救主。
真的就是有人要我們相信說,救恩的標準只在接受耶穌為救主而不必如主般順服祂。難以置信地﹐他們竟宣稱其他的教導等於假福音﹐「因其乃在不知不覺中﹐添加了人為的工作到神的簡單得救的條件上。」[16] 他們就是反對他們宣稱為「主權救恩」(Lordship Salvation)的教導。
那般稱「主權救恩」為異端的人,將之定義如下:「這種觀點即一個人要得到救恩,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是將他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的救主,且必須委身基督為生命的主,加上順服他的主權。」[17]
使人震驚的是竟有人把這種觀點稱為不合乎聖經或異端的。然而﹐愈來愈多人居然異口同聲的贊同這樣的指責。他們指出承認基督的主權是屬於人的作為。這種錯誤的概念更被無數討論關於人如何「使耶穌基督為生命的主」[18]之著作所支持。
我們不是「使」基督為主;祂就「是」主!凡不接受祂是主的人就犯了拒絕祂的罪。拒絕祂主權的「信」其實是不信。相反地,承認祂的主權﹐正如悔改(參考提後二25)和信心本身(參考弗二8~9)並非是人的作為。事實上,降服於基督是聖靈所產生得救的信心一個重要的結果,而非外加在信心上面的。
在所有經文中,二處最清楚講到救恩的經文都強調耶穌的主權:「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十六31)和「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19]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以此作總結說:「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使二36)救恩的應許從沒有給予那些拒絕接受基督主權的人。因此,若非「主權」的救恩[20],就無救恩可言。
反對主權救恩的人大費周章宣稱說這幾節經文中的「主」(Lord)並不是指「主人」(master)而是指祂的神性[21]。就算我們接受這個論點,那只是更證實人為了救恩而來就基督必須承認祂是神。若然,那就比承認祂是「主」的要求更嚴苛了。
事實上,在所有這些經文中,「主」的確指「神」。更正確地說,應指「掌權的神」[22],而這反更加支持主權救恩的論據。沒有任何人帶著真信心接受救恩,且誠心相信耶穌是永恆、全能、自主的神,會故意拒絕祂的主權。真信心並不是嘴唇的事奉而已。我們的主也斷然譴責那些只以嘴唇而沒有以生活來敬拜祂的人(太十五7~9)。主耶穌不是任何人的救主,直到人以祂所是--萬有之主--來接受祂(徒十36)。
陶恕(A.W. Tozer)說﹕
「主不會拯救那些不受祂指揮的人。祂決不分割祂的職任。你無法相信半個基督。我們只能照祂所是的來接受祂--受膏的救世主、萬王之王的主、又是萬主之主!如果祂拯救、呼召、揀選我們,卻沒把握同時也能引導、控制我們的生活,那祂就不是祂所是的了。」[23]

信心與真門徒觀念

那些教導順服和委身與「得救的信心」不相干的人,非得要將救恩和作門徒的觀念﹐不合聖經地﹐斷然分別開來。這種二分法,正如屬肉體和屬靈的基督徒的分法﹐也將基督徒分門成二類﹕光信的人和真門徒。大多數持此立場的人拋棄所有記載主耶穌在佈道邀請人時的意思。他們說這意思只適用於信徒作門徒的觀念,而不是用在非信徒在救恩方面。[24] 一位作者關於此點說﹕「沒有任何觀念比這個在神學上更重大的,對瞭解新約更根本的,或對信徒的生命和見證最有關係的。」[25]
恰好相反,沒有一種觀念像這個般侵蝕了耶穌信息的權柄。難道我們相信,當耶穌佈道告訴人須捨己(路十四26)背起十字架(十四27)且撇下一切所有的來跟從祂(十四33),這些話對群眾中未曾得救的人沒有任何意義嗎?這怎麼可能?他說他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3)。這般的話是針對不信和沒有得救的人。
雅各.波義斯(James M. Boice)在他的書《基督呼召人作門徒》(Christ's Call to Discipleship)曾就救恩與作門徒之二分法作此洞識的評論,他坦白地稱之為「缺陷神學」:
「這種神學將信心與作門徒,恩典與順服,完全分開。它教人說,你能只接受耶穌作救主,卻不必接受他為主。在太平盛世時間這是很常見的毛病。在艱難時期,尤其在遭受迫害時,人要背起拿撒勒人的十字架成為基督徒前,必會小心計算作門徒的代價。傳道人不會以舒服的生活和罪中的沈迷作虛假的應許。但在順境時,要付的代價似乎不高,人們隨便接受基督的名,卻沒有經歷過真正悔改信主該有的生命徹底之轉變。」[26]
呼召走各各他之路的必須體會這條路即:呼召在耶穌基督的主權下作門徒。惟有呼應這樣的呼召才是真正相信的人。任何少於此的相等於不信。[27]
耶穌所傳的福音清楚且無可爭辯地排除了簡單相信論。將主嚴厲的要求當成只適用於少數較高級的基督徒削弱了整個信息的力量。徒為廉價和無意義的信心找藉口--那種信心絕對無法對付罪惡的肉體生命。那根本不是得救的信心。

本乎恩因著信

救恩就是獨本乎恩因著信(弗二8),這是我們依聖經為準則所教的。但如果我們一開始就錯解了恩典或對信心下錯定義,這個真理就意義全失了。
神恩典的特性﹐不是靜態被動式地去接受那剛硬且不肯悔改的罪人。恩典決不會改變了一個人在神面前的地位,卻任他的本性毫無所移。根據卓化宣稱,真正的恩典並不包括「基督徒自由地選擇作他自己喜好的事」。[28] 根據聖經,真正的恩典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日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二12)恩典是神的大能助我們遵守新約的職份,雖然我們也許偶爾沒有一致遵行(參林前七19)。很清楚地,恩典並不是任憑我們依肉體生活,而是提供我們能力活在聖靈裏。
信心就像恩典﹐也非靜態式的。得救的信心不僅是在乎對事實的理解和精神的默認。它和悔改、降服及超自然地渴慕去順服神是分不開的。這些不能分類成為單是人的作為,正如相信本身也非單是人的努力。
誤解這要點正是那些拒絕主權救恩之人錯誤的中心所在。他們假定,因為聖經將信心和行為對比來說,就認定信心必不能和行為並存。他們將信心看為和順服、屈服讓步或轉離罪是相對立的,且將這些本是救恩的實際果效歸為人的作為。他們弄錯了這攣生的真理,即救恩確是禮物,但卻須費盡一切所有來得到。
這種說法看似矛盾,但卻沒有互相抵觸。這種說法在耶穌所講的話也看得到:「我就使你得安息」,跟著說:「你們當負我的軛」(太十一28~29)。我們因信進入的安息並非停滯式的安息。
救恩是禮物,但只有藉者超過光是理解和贊同真理的信心才能真成為我們的。鬼魔也「信」(雅二19)。真正相信的人具有的信心﹐是拒絕在罪中生活及被神的慈悲深吸引住的。人若被基督吸引了,其他任何事就對他都失去吸引力。耶穌描述真正的信者是「虛心的人」(太五3)。他們像那悔改的稅吏,甚至虛心到不敢舉目望天,只能捶胸哀求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
那個罪人絕望的禱告﹐是在聖經裏,真正由神作工使人悔改最清楚的景象之一。他的哀求一點也非出於人或企圖賺得稱義。恰好相反地,這裏顯出他完全無望地放棄宗教性的工作。這從他離那在禱告的法利賽人遠遠的站著可看出來。他瞭解唯一能救他的只有神的憐憫和恩典。據此,他必須完全不靠自己,而以禮物般來接受救恩。耶穌說那個人「回家去,倒算為義了」。(路十八14)
主耶穌在這裡所要說的重點是--悔改乃信心的核心。希臘文的悔改(metanoia)字面意義是「思想轉變」(to think differently or after)表示改變心意。那些反對主權救恩的人曾試著將此字的意義限於此。[29] 但悔改的定義不能單由希臘文的字源而得。
悔改的特點如耶穌在那段經文所說的,應包括認定自己完全的罪性且願不靠自己,離棄罪而歸向神(帖前一9)。這一點都不是出於人,乃是神作在人心必然的結果。而且它總是斷言人無法賺得神的喜悅。那不僅是改變心意而已--乃包括在心意、態度、興趣和方向上徹底的轉變。那是一種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全人歸向神。
聖經不承認缺乏在方向上徹底改變的「歸向」(路三7~8)。一個真相信的人決不能繼續背道下去--或冷淡毫無所動。真正的信心必然引發某種程度的順服。事實上,聖經一向將信心和順服視為同等(約三36(參考希臘原文或新譯本),羅一5,十六26,帖後一8)。[30]「亞伯拉罕(信心之父)因著信…就遵命出去」(來十一8),「遵命」就是講到關於信心最偉大的論著﹐希伯來書十一章信息的中心。
信心和行為並非不能並存。耶穌甚至稱信神所差來的就是作神的工(約六29)--不只是人的工,而是神慈悲的工作在我們身上。他賜給我們信心,後又使我們能信服真道(羅十六26)。
在這裡必須明確地作個主要的差別。因信而得到的救恩並不排除行為本身。然而它否定單單出於人的行為(弗二8)。同時,也撤除任何希冀以自己的行為討神喜悅的企圖(二9)。但它並不妨礙神預定要叫我們行善的目的(二10)。
我們必須主要記住﹐救恩是神主權的作為。人不需要以行為賺得救恩。但真正在神作工下的救恩必不會缺乏善行為的果子(參考太七17)。救恩沒有一點是人的工作配得的,卻全是神作的工(多三5~7)。因此,救恩才不會有任何缺失。「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他拯救工作的部分包括悔改、信心、成聖、屈就、順服直到最終的榮耀。既然神不必依靠人的努力來造成這些要素,任何缺乏這些經歷就不算是神拯救的工作了。
假如我們真的從神生的,我們就必然有一個不敗的信心勝過世界(約壹五4)。我們可能犯罪(約壹二1)--我們會犯罪--但成聖的過程決不會完全停止下來。神正在我們心裏作工(腓二13)﹔而且他會繼續成全我們﹐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帖前五23~24)。

註腳
1. 任.賀治Zane C. Hodges 《被圍攻的福音》The Gospel Under Siege (Dallas: Redencio'n Viva, 1981), 14.
2. 查理.勞瑞Charles C. Ryrie 《平衡基督徒的生活》Balancing the Christian Life (Chicago: Moody Press, 1969),169-170.
3. 雅各(James)以辯論式來問,「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雅二14)有一派現代神學家似乎答說能。參考賀治(Hodges)的《被圍攻的福音》The Gospel Under Siege,19-33。然而,雅各的信息顯然很清楚。鬼魔也信到能了解基本的事實(雅二19)。但那不是得救的信心。「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二20)且「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把這三節放在一起來看,我必能結論出這是無益之信心的描寫,不是曾一度是活的,現在死了的信心(更詳細的討論看187頁註5)。[1]看附錄二,綜觀歷史上教會對信心與行為之關係的瞭解。
4. 看附錄二,綜觀歷史上教會對信心與行為之關係的瞭解。
5. 路易斯.卓化Lewis Sperry Chafer《屬靈的人》He That Is Spiritual再版(rev.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7), 21。
6. 那些受時代論神學訓練的人也許會意外地發現卓化(Chafer's)的書第一次出版時引起極大的爭議。在毫不留情地評論,華菲德(B.B. Warfield)針對卓化的基本命題來討論這個問題。他不否認基督徒會依肉體行事這個明顯的事實,但堅決反對將屬肉體的生活分類為屬靈生命的另一個情況。他提出一些很中肯的論點:這種教導和普遍所瞭解的教義如「第二次祝福」(second blessing),「第二次恩典的作工」(a second work of grace),「更高層次的生命」(the higher life),並無不同。基督徒肉體的遺跡部份並不足構成他的特質。他乃在聖靈裏且行在聖靈裏,雖是猶豫的腳步﹔而且對所有的基督徒,並不只是部分的,有這個偉大的應許,「罪再也不能挾制你」,且加上這個寶貴的確據,「因為你已不在律法以下,而是在恩典以下。」人若相信耶穌基督就在恩典下,他整個人生的道路,無論在過程中和結果同樣都依恩典而定,因此,既被預先定下效法神兒子的模樣,他就必定會效法基督的模樣。神自己會看管成全,因祂不僅呼召,使之成聖,也叫他得榮耀。你也許會看到基督徒處在這個過程的不同階段中,因為這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經過的過程;但你絕不會發現有人藉著神自己美好的時候及旨意卻不能通過每個階段。沒有所謂的二種基督徒這回事,雖然在朝向一個我們每一個都要去和必會到達的目標上,有些基督徒正處於不同階段中(Benjamin B. Warfield, review in The Princeton Theological Review [April 1919], 322-27)。
7. 同上﹐322.
8. 關於聖經中的時代論主義之定義看查理.勞瑞(Charles C. Ryrie)的書《今日的時代論主義》Dispensationalism Today (Chicago: Moody Press, 1965), 43-44.
9. 卓化(Chafer)寫道:由於神治理的特性,十字架前的時代和基督再來後的時代代表純律法的運用;而介於這兩個時代的時期代表純恩典的運用。因此,必須防止將這些重要時代的特徵粗心相混,為免遺失神和人之間關係重要的特性以及遮掩了基督受死和祂的再來的真動力(路易斯.卓化(Lewis Sperry Chafer)《恩典》Grac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22),124。
10. 值得注意在《新史高菲德參考聖經》The 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將律法在恩典時代的重要性和其職務看得比卓化還重 (NY: Oxford, 1967),3, 1254。
11. 卓化《恩典》Grace, 124.
12. 同上﹐138.
13. 同上﹐139. 這和馬丁路德的說法「登山寶訓是福音,而不是律法」相反。在約翰.史考特John R. W. Scott的《基督教的反文化》Christian Counter-Culture曾引用。(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1978), 37.
14. 克萊恩斯.拉金Clarence Larkin,《時代論的真象》Dispensational Truth (Philadephia: Larkin, 1918), 87. 拉金的書和圖表今天還在出版且被很多時化論者所使用,他曾指出這句「願你的國降臨」在主禱文中,就是證明這禱告只是為那些活在「災難期」的人而說的。他這個結論是令人難以接受的。神的國也是對今天活著的人還未降臨的,是在災難前。
15. 這裡必須指出,有很多時代論者討厭別人批評他們將耶穌的登山寶訓和其他的教訓貶推到未來的時代。大部份時代論者會說他們能看出登出寶訓可應用在教會時代,但仍只是停在那裡,而不同意其主要的教訓是給所有基督徒的。勞瑞(Ryrie)甚至曾寫了一篇感情激動來反擊這個批評的文章,但也無法接受登山寶訓為今世的真理。他長篇大論的為傳統時代論者對登山寶訓的觀點辯護,最後作此結論說,寶訓無法適用「主要地和完全地於今世的信徒。」(勞瑞,今日時代論主義,Ryrie, Dispensationalist Today, 109)然而,事實上寶訓上教導的每個細節都在使徒書信中重覆提到。
16. 李文斯敦.伯勞維特二世(Livingston Blauvelt, Jr.)《聖經是否教導主權救恩?》Does the Bible Teach Lordship Salvation? Bibliotheca Sacra(January-March 1986), 37。
17. 同上。
18. 同上﹐38。
19. 有些時代論者將羅馬書十9-10侷限於應用在不信的猶太人。沒錯,羅馬書九-十一章是討論以色列拒絕彌賽亞和以色列國在神永恒計劃的地位之問題。但是這些經文在救恩神學的重要性不當只限於用在以色列上,因為,12-13節說,「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20. 我並不喜歡「主權救恩」這名詞。那些想刪除掉對基督順服但仍然有得救信心的呼召這種概念的人, 是他們杜撰出這名詞出來的。且這名詞暗示耶穌的主權是福音的偽添。然而,我們將會看到,「主權救恩」純就是合乎聖經以及歷代佈道的救恩神學。我在此書用這個詞只是為辯論之故。
21. 同上,38-41。也可參考麥可.寇瑞斯的《主權救恩--合乎聖經嗎?》G Michael Cocoris, Lordship Salvation-Is it Biblical? (Dallas: Redencio'n Viva,1983),13-15。
22. 要正確地瞭解任何聖經名詞必須依賴其語源、上下文和歷史背景。語言學上來說,Kurios 是從希臘文字根表示「統治、主權,或權力」。若依上下文來說,根據彼得在使徒行傳二36對Kurios的用法,我們要特別注意34-35節是從詩篇一百一十篇中引述出來,詩篇一百一十篇是關於統治和掌權的彌賽亞的詩。(「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詩一百一十2)彼得不僅說,「神必使他為…神;他乃在證實耶穌的統治權。就歷史背景來說,彼得的講道談到猶太人在釘死他們的彌賽亞中所扮的角色(23節)。耶穌在彼拉多和猶太群眾前受審時,清楚地那關鍵問題就是他的王權,在約翰福音十八33-十九22至少提到12次之多。明顯地,小心以歷史和文法性的釋經法來解釋使徒行傳二36只能得到一個結論:耶穌乃萬王之王(Divine King)統治所有一切,包括朋友和敵對的人。在如此認同基督是萬主之主,彼得以此為他所傳福音的吸引力。若小心注意,保羅也是以同樣方式來傳講耶穌(林後四3-5):耶穌是我們的最高的主,而我們是祂的僕人。
23. 陶恕A.W. Tozer,《我稱之為異端!》I Call It Heresy! (Harrisburg, Pa.: Christian Publications, 1974), 18-19.
24. 賀治(Hodges),《被圍攻的福音》Gospel Under Siege, 35-45;寇寇瑞斯(Cocoris),《主權救恩--合乎聖經嗎?》Lordship Salvation - Is It Biblical? 15-16;伯勞維特(Blauvelt),《聖經教導主權救恩嗎?》Does the Bible Teach Lordship Salvation? 41。
25. 查理.勞瑞Charles C. Ryrie在為任.賀治Zane Hodges所寫的《飢餓的人承受》The Hunger inherit一書的序。(Portland: Multnomah, 1980), 7.
26. 雅各.波義斯James M. Boice《基督呼召作門徒》Christ's Call to Discipleship (Chicago: Moody Press, 1986), 14.
27. 耶穌在(馬太福音廿八18-20)所留下的大使命並沒講信徒和門徒有所不同。「作我的門徒…給他們施洗。」表示每個新的信徒都是門徒,因為所有的基督徒都該受洗(使二38),不只是那些進一步到更深層次委身的人而已(關於此點在廿一章有更詳細的討論)。
28. 卓化,《恩典》Grace,345。卓化是最不像會去支持無法無天的基督徒生活的人。然而,由於他極度強調「純恩典」,常常說出怪異反律法(antinomian)味道之詞,致使令人產生某種印象卻非他的本意。
29. 寇寇瑞斯Cocoris《主權救恩--合乎聖經嗎?》Lordship Salvation-Is It Biblical?,11。同時,勞瑞(Ryrie)宣稱悔改是「對耶穌基督的心意改變,以致去相信和接受祂為從罪中拯救出來的個人救主。」根據這個定義,悔改和個人對罪的態度無關同時也並不一定會促成生活方式的轉變。這純是基督論的焦點(Christological focus)。勞瑞(Ryrie),《平衡基督徒的生活》Balancing the Christian Life, 175-76.
30. 那些反對主權地位的人經常宣稱說例如羅馬書一5「信服」的內容表示相信本身就是唯一救恩要求的順服。我們若信子,必遵守父的旨意(約六29),這就是「信服」,他們說,那是一次順服天父而已,而不是持續順服基督的誡命。但是順服基督的主權,在如(約翰福音三36)「不信服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的經文中,和在(希伯來書五9)「〔基督〕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都有清楚吩咐。

GATJ 耶穌所傳的福音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by John MacArthur--Introduction

耶穌所傳的福音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by John MacArthur--Introduction


雅各.巴刻序(J.I. Packer)

神所結合的,人不可分開。這個真理的應用當不僅限於婚姻上。神結合先知(教師)、祭司及君王三種職任於作為中保的耶穌基督身上,而神在聖經中教導我們必要同時敬重這三種職任。神結合信心和悔改作為回應救主的二方面的要素,且清楚指明歸向基督即脫離罪和棄絕不敬虔。聖經教導的信心結合了信任、委身及與神相交;它顯示基督徒的相信不僅是知道關於基督的各種事實,更加是親身憑信任來就祂﹐敬拜、敬愛且事奉祂。如果我們不能保全神所結合的這些教導,我們的基督信仰就扭曲了。

「主權救恩」(Lordship Salvation)就是支持這種結合觀點所用的名稱。這名稱乍聽起來意味深奧且有點笨拙。我們會以為這個新名稱所代表的也是最近才有的產物。但事實上,它不多不少就是主流基督教對「因信稱義」的共同看法。其實真正新奇倒是在那創造這名稱並反對此觀點的人的立場,而他們的教導破壞了這個結合。那種教導重提在二世紀前由蘇格蘭山德曼尼亞主義(Scottish Sandemanianism)對信心殘缺的看法﹐正如馬丁.洛德-瓊斯(D. Martyn Lloyd-Jones)在他的書《新教徒》(The Puritans)對此有這樣的描述。像山德曼尼亞派的人,那些反對「主權救恩」的,定意將行為從稱義分別開來。到最後,也像山德曼尼亞派人一樣,他們主張的信心只是在於簡單同意耶穌是救主身份而已,因此,他們的教導易於被批評為過於高舉信心到幾乎於毀滅了信心。只簡簡單單的贊同福音,卻離棄對又真又活的基督有徹底改變的委身,以聖經的標準來看,不算是信心,也不算是得救﹐且引導人這樣的贊同只能得到虛假的歸信。所以本書就在討論瀕於危險邊緣的福音,雖然不是如那些反對「主權救恩」之人所想的那種。問題根本在於信心的本質為何。

麥阿瑟博士(MacArthur)寫這本書的目的是要從基督自己的傳道記載中,指出什麼是在基督裡得救的信心。我發現他的解說令人確信無疑,我要為此感謝神。這是一本優良且極需要的書--清晰、有說服力且具建立性--是我們不能在其他書找到比此更好的。我希望它能廣泛流傳且被人仔細研讀。它將對基督教世界造益甚大。我熱烈推薦此書。




雅各.柏義斯序(James Montgomery Boice)

我一向欽慕約翰.麥阿瑟。長久以來他辛勤牧養一間會友眾多且成長中的教會。而且他的傳道乃奠基於小心仔細的解經,並模仿最佳忠實一節一節的教導神的話語。身為牧者的我,非常敬佩這些特性和成就。

然而在我讀了他的《耶穌所傳的福音》(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一書後﹐我對他的欽慕有大幅的跳進,因為這書顯示一個人的良心清楚地被神的話語所擄獲。也顯示一個人知道如何真正照聖經本意來讀(而不經由他自己的或其他任何人帶有偏見的神學或文化框框的過濾),且無懼去宣講那神的話給我們這邪惡及貧窮的世代。

更甚於此的,在《耶穌所傳的福音》一書,麥阿瑟並不想要討論一個或數個信心外在的問題,而是所有問題的核心--那就是,成為一個基督徒是什麼意思?他的回答正講到我認為是現代美國基督教福音派的最大的弱點。

我說弱點嗎?其實更嚴重。應說是可悲的錯誤。如此的想法--到底從那兒冒出來的?--即一個人可成為基督徒卻不必成為跟隨主耶穌基督的人。這想法就是把福音的內容減低到基督為罪人而死的事實,要求罪人以簡單的頭腦同意此事實,然後保證他們有永生的確據,就算他們沒有重生都沒關係。這種想法將信心扭曲到難以辨認--至少對那些懂聖經如何說信心的人而言--也給千萬人在口頭上同意這種打折扣的基督教一種虛假的平安,但其實他們並不在神的家中。

這怎麼會發生的呢?無疑地錯入這種難理解的錯誤的人士本來的動機是好的。他們想要保全經由耶穌基督藉著恩典所帶來「因信稱義」的福音。他們知道在信心上加行為的是錯的福音,而他們也正確地想要避免這異端。但適得其反地,他們並沒有保全這福音。他們卻歪曲甚至有時候完全毀損了這福音。

這些學者,牧者,及聖經教師需學習:
--沒有重生就沒有稱義。耶穌說,「你們必須重生。」(約三7)
--沒有善行的信心是死的,沒有人能夠以死的信心得救。雅各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二20)
--真正稱義的記號乃在義行上忍耐一直到底。耶穌告訴祂的門徒,「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十22)
--只當耶穌是救主(Savior)卻非是主(Lord)的信心是人自己設計出來的。拯救的耶穌就是主--沒有其他的了╪菑v這麼說,「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六46)
--凡要服事基督的,「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上面所述的就是麥阿瑟在這本書所要處理的問題和答案。他真正答得好。此外,他以寬大的心胸來問答。那些如我所述扭曲福音的人對我們這些堅信基督主權的人可沒有那麼寬大了。我們被指控教導「主權救恩」﹐ 而這個名詞是我們自己也不用的。我們也常被指稱為異端者。我不覺察麥阿瑟曾稱任何一個反對他的人為異端者﹔我自己也未曾。但他們錯了--照我看來錯得相當離譜--他們必需有人從聖經的話來告訴他們錯在那裏--這本書就是在作這事。同時,他們也需有人告訴他們,就是他們所持的觀點與任何一個在教會裡較重要的聖經教師或神學家根本不合,而他們的觀點是到最近我們這個貧弱的時代才流行起來。麥阿瑟在書後所附的第二篇附錄寫下關於這點﹐那是有很有價值的參考。

為何今天的教會這麼虛弱呢?為何我們宣稱很多人決志歸信且教會的會員不斷增加,但對文化的影響力卻愈來愈少?為何基督徒和世界的人沒有什麼差別?是不是就是有很多被稱為基督徒的人其實從沒重生過?是不是就是有很多人滿意於,「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

假如這本書能將很多人喚離那種虛弱的福音和虛浮的自信心,我相信能達成﹐並「耶穌所傳的福音」將也許會成為在這十年來其中一本最重要的書。



再版序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八34)
當耶穌說,「跟從我」是指什麼意思呢?我們注意到祂常把這個呼召與捨己,釘十字架和天天釘死連在一起(參路九23)。祂常常警誡人在還沒有「跟從我」之前有沒有願意向自己死,恨自己在這世界的生命﹐以及服事祂。(約十二24-26)下面所引的就是祂向眾人說的: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祂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5~33)

然而,有些人很急切地回應基督卻不顧計算代價。他們得不到祂的嘉許:

「他們走路的時候,有一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往那裏去,我要跟從你。」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又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裏的人。」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九57~62)

嚴厲的要求?以人的觀點來看是不可能的。然而這都是耶穌親口說的話--是絕對的,不加裝飾的,不寬容的,我們無法多加解釋或合理化來自我安慰。

我們的主正發出今日傳福音所失落的聲音。他說,「跟從我」正是對其主權降服的呼召。

「(我們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使徒保羅寫道(林後四5)。「耶穌是主」是早期教會信仰的核心,也是每位真正基督徒確信的基要真理(林前十二3)。我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十六31)「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基督的主權清楚地是真得救信心的中心。

然而,現今在傳道界很有影響力的人卻很熱心地傳講說,我們不應該告訴未信者須向耶穌如主般降服。他們宣稱,祂的主權和福音無關。他們荒謬地聲稱說﹐呼召未得救的人向基督降服等於是傳講藉善行的救恩。

五年前因這本書的出版,在傳道界爆發出對基督主權的重大爭議。我決無意要引發這些爭論。我注意到在福音人士間這已是數十年來辯論的議題。我的目的乃在回答幾位作者力持無主權的佈道福音。這些人指控其他的教會為異端,我感到有必要來回答他們的指控。我當然希望我所說的話被廣泛地傳閱和討論,但我必須承認沒有準備到會產生如此激烈且遠達的爭論。那個爭論至今未休。

最近我寫了續集,《信心的行為:使徒們所傳的福音》(Faith Works: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the Apostles, (Dallas: Word Books, 1993)),當寫作那本書時,我開始記下這本書的修訂。我們總能從別人的批評中學到一些東西,因此,當我小心地精讀各家對《耶穌所傳的福音》的評論後,我開始記下需要澄清的字詞用語,要加上去的細節,及我希望當初使用的是不同的說法。榮得旺(Zondervan)出版社仁慈地答應再版,於是就有了此再版。

原來的版本沒有討論關於「因信稱義」的教義。我寫這本書的目的,並不是來建立一套系統的救恩神學,而只是想詳細解說我們的主所說重要的福音信息。我假定對主權問題持不同立場的雙方在稱義這件事上有基本的協議。不可否認的,我遺憾這個遺漏。那點有可能造成部份讀者對我的觀點產生誤解之處。有少部分人甚至猜想我公然地否認宗教改革所強調惟獨以信稱義的偉大教義。那當然絕不是我的意思。

我很高興在這再版中新添了「稱義」的的一章,因為我相信﹐對此重要的宗教改革原則正確的瞭解﹐是建立其他救恩神學健全教義的先決條件。雖然在記載耶穌所講的話中,很少提到「稱義」和「使無罪」(Justification and Justify),我認為這個教義卻是他傳講的福音之中心信息。我自己對「因信稱義」的了解和評論在我研究主權題目後愈加深刻。我決不同意那些堅稱「主權救恩」乃是否認「因信稱義」的人。

我也加入了一章講到基督在十字架的工作為另一個補遺。很明顯地,任何講福音的若低估基督釘十字架的重要性將是嚴重的缺失。雖然初版時,全書中都曾提到十字架,卻沒有專門的一章特別討論主耶穌救贖大功的意義。至少有一位讀者看為事關重大且以為我故意貶低基督所作之功而著重信徒方面的工作。為免任何一個讀者得到這樣錯誤的印象,我嘗試增加這新的一章來特別強調十字架的意義和重要性。

再版的其他原因也許對讀者直接地很明顯。例如,我加了一章在講約翰福音十五章,因為這章的信息成為很多人的絆腳石。再版中我試著預期和回答讀者的問題,那表示在某些地方我柔和了我的語氣,但在某些地方我卻加重了。

我很感謝神到如今使用了這本書。我的禱告是這書的再版能更加有果效的來向福音派的教會挑戰,使它能更深入和謹慎的思考如何來傳達福音,並且如何必須過著相信祂是萬有之主的生活。(使十36﹔羅 十12)
初版序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林後四5)

這本書花費我的心思和時間將近有四年的時間。在某些場合中,我公開提到這本書在寫作中,這消息很顯然地傳開了。許多人迫不急待地問我何時何處可買到此書。他們常稱之為「關於主權救恩的書」,「關於福音的書」或「關於佈道的書」。

這本書討論所有這些題目,但從開始我主要的目標並非僅是提出我這一邊的辯論,或磨利我最喜愛的斧頭來攻擊任何人,而是要以誠實和深入的態度來審視耶穌的福音以及他傳道的方法。研究的結果深扎我心而且重塑我傳道的方式,我因此也迫不急待想將之印成書出版。然而我是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來寫的,因為我知道有些人將會誤解我的用心。

例如,我預期有人會指控我在教導「靠行為得救」。現在就讓我一勞永逸地說清楚﹐救恩只能從神主權的恩典而來而惟獨恩典。沒有任何一個迷失的,墮落的,靈命死了的罪人可以做什麼來得到救恩。得救的信心,悔改,委身和順服全是神的工作,依聖靈做在得救之人心中。我從來沒有教導過救贖前的善行是得救的必備條件或其中一部份。但我問心無愧的相信,真正的救恩絕不能,也不會,任憑真正的信徒的生命不結出義的善果。人的善行無法導致拯救的行動,但是神救恩的果效必包括心意,意志,意願和心態的更新,而無可避免地結出聖靈的果子。神拯救果效的本質就是意志的轉變,而導致產生對神的愛。救恩所扎的根理所當然會結果子。

有些人會以為我在質疑一個人歸信後卻不完全瞭解他的主權的就不是真誠。絕無此事。事實上,我很知道有些人也許比其他人多懂一點,卻沒有任何人是在得救的剎那間就完全明白耶穌為主的主權。不過我同樣也很知道沒有人可以得救若他不願意順服基督或者有意地,無動於衷地背逆他的主權。

真正的救恩會產生一顆有所回應的心﹐就是自願承認「基督是主」這個醒悟人的事實。因為我們都是罪人,我們無法如所願般的順服。甚至有時也會經歷到可悲的失敗和較長時期靈性的麻木和罪惡。但如果我們是真信徒,就永不會像以前的光景再陷入那種冷淡,硬心,頑梗的不信和背逆。生活像那樣的人沒有理由以為他們已被救贖了。
更進一步地,救恩的信息包括呼召降服於耶穌﹐以祂為主。那些因救恩來就祂的人必須願意順服祂的最高主權。那些拒絕被祂管治的不能期盼稱祂為救主。

在近代福音派運動的狀況下,若要教導救恩就不得不特別須要處理這個關鍵問題,也就是被稱為所謂的「主權救恩」。今日教會所面臨的問題沒有比此更嚴重了。這問題可以不同說法來說:「什麼是福音﹖」「一個人難道必須接受耶穌為救主和主才能得救嗎?」「什麼是得救的信心?」「我們如何邀請男男女女來信基督?」及「什麼是救恩?」

在這末世,由於對此最根本主題的眾多爭議,證明了敵人的工作有效。有一些反對我看法的人在他們出版的書中也提到這主權的爭議是有關永恆的後果。無論誰在這主題弄錯了,就是等於嚴重的弄錯了有關於基督教最基要的真理。

關於那點雙方都同意。我曾一度猜想,這整個的爭議也許只是誤解或語義之辯。但當我研究關鍵問題所在,我終於領悟到這問題在於對基本教義的歧見。在和反對的人多次對談以及無數小時研究他們所說的,我現在深信雙方在這個爭論上對救恩各持不同的看法。一般在教會聽道的人都被弄糊塗了,因為他們都從一個同樣是保守,基要主義和福音派的團體聽到兩種相互衝突的信息。

這本書就是為那些在教會聽道的男女老幼而寫的,因為一般平信徒也必須清楚明瞭這福音,而不只是神學生或牧師們。雖然我在很多註腳中包括有關的資料,這書絕非枯燥的學術論文。

我也希望牧師們讀完此書後,也檢視一下他們自己的傳道工作。我們這些在講壇上傳神的話語要傳得清楚且正確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弄錯福音的信息內容,不管再說什麼都無法彌補所造成的傷害。

我並非提出任何對聖經教導新創性的或激進性的瞭解,也絕不是在鼓吹靠行為的救恩。而且絕不輕視恩典或試圖鼓動那些真正得救之人不必要的疑惑。對於這些,我完全的相信真正教會永所持守的。但我們這一代有一種不同的教導卻愈來愈流行。今日的基督徒有危險將遺失福音信息的中心--而那就是我們生命成敗的根源--如果我們不回到我們的主差派我們所要去傳的福音。

很多與我在這點上意見相左的人卻是神忠心的僕人,他們的事奉也給神國收割豐盛的果實。我必須在書中指名道姓,引用及反駁他們說的話--並不是要減損他們個人的名聲或他們的事奉,而是因為在討論現今廣傳在教會中的福音教導時,而不引述教導這福音的人的話,幾乎是不可能的。畢竟沒有任何一個比這問題更重要的議題--即什麼樣的福音是我們該相信和傳講的?其他的爭議曾引起更多的熱力及大量的出版物例如討論到預言,洗禮的形式和敬拜的方式等等。但這些都是真正問題的外圍問題。福音則不是。福音就是關鍵問題所在。

我並不試圖去加以標籤或攻擊任何個人本身。有很多我在此書中反對的人也是我的朋友。我引用了很多任.賀治(Zane Hodges)的作品。那是因為他是最近的所有作者裏,最滔滔不絕的來攻擊救恩的傳統看法的人,且他的作品在神學生、牧師和教師當中似乎最具影響力。每年我在牧者的會議中接觸數百個教會的領袖,而他們所問的問題都和賀治博士的書帶來的困惑有關。去瞭解他所寫的東西及以聖經來回應他所寫的是相當重要。

我也反駁地引述勞查理(Charles C. Ryrie)博士的作品。我很尊崇勞博士也很感謝他所作的一切來訓練神的工人。多年來,他的作品對我個人極有價值,我也珍惜他的友誼。但在這一個重要的題目,在聖經亮光的審視下他所教的卻無法站得住腳。
其他我所引述的還包括同工牧師,一起事奉的夥伴,個人好友及可敬的同事。因為他們的看法都曾出書或廣播過,以神的話語來衡量他們所教的是應該的。然而我關切且希望讀者別將我的評判當作對這些人的人格或事奉的詆毀。

我一直為這本書禱告且不斷求神的帶領。我知道有很多人將會不同意,有些人會憤怒,然而也有很多人,我希望,被激發像庇哩亞人一樣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十七11)。我誠心歡迎他們的指教。我禱告,這本書會引發許多討論,興起禱告及自我檢視,且最終導致在保守的福音派中﹐在這關鍵問題上達成決議。我深信由於我們在這最基本的問題上缺乏清楚教導--即福音--是我們今天教會工作最嚴重的損害。

我要感謝很多人一直給予我的意見:我的同工牧師及好友莫克瑞斯(Chris Mueller),是他向我挑戰開始這項工作;馬斯特神學院(Master's Seminary)的莫馬克博士(Marc Mueller) 他對我初稿的回饋不斷重新鼓勵我對這項工作萎靡的元氣;羅雅各博士(James E. Rosscup),也是在馬斯特神學院,他的教導給我很多在這議題的亮光;昆蘭斯(Lance Quinn),摩伯恩(Brian Morley),漢凱由(Kyle Henderson),耶大衛(Dave Enos),迪瑞屈(Rich D'Errico),巴約翰(John Barnett),摩愛麗遜(Allacin Morimizu)以及很多在恩典社區教會(Grace Community Church)的朋友和「恩典賜於您」廣播(Grace to You)的同僚對我的鼓勵和編寫上的意見。

最重要的,我要深深向我忠實的朋友和同事強菲爾(Phil Johnson)致謝,感謝他的愛心﹑精巧的工夫。他以他那卓越的洞識力協助我在這本書每一頁上的編寫。

願神大大使用此書來榮耀祂。


導言

什麼是福音?
那個問題多年來在我傳道生涯中一直是驅策我的動力。那不只是學術上的探求。我要明瞭神的話語所教導的,我才能清楚無誤地傳講。最重要的,我力求我的教導純粹合乎聖經的教導--是從經文中生長出來,而不是尾隨一些流行的神學系統。某某神學家對這個或那個教義的看法只是我偶爾會有興趣。真正最要緊的是神的話怎麼說。而且沒有什麼比聖經所講到救恩的好消息更重要。
幾年前我開始以馬太福音作為研究和講道。當我細心查考我們的主的生平和祂的傳道時,我對祂所傳講的信息和所使用的佈道策略有清楚的瞭解後,我的思路頓然清澈明朗起來。我看到耶穌的福音就是所有新約教義立足的根基。許多使徒信息難解的部份在這個亮光來看都變得比較清楚了。
這本書是在研究了福音書有七年時間才產生出來的。當我沈浸在主耶穌所教導的福音中,我敏銳地察覺到大部份現代的傳福音方法--見證與講道˙溘鬙倍觼M合乎聖經之道。我愈檢視耶穌公開的傳道和祂在處理探詢者時,就愈為現代傳福音的方法和內容擔心。今日許多令人憂心忡忡的方面乃是所傳講的福音並非耶穌親自所傳的。
今天流行的福音賜給罪人一種虛假的盼望。那種福音應許他們有永生且可繼續過著背逆神的生活,那的確可鼓舞人來接受耶穌為救主,然而卻延緩人委身順服祂為主[註一]。其應許人可從地獄得拯救出來卻不一定從罪孽中得釋放。其也提供虛假的確據給那些仍然沈迷在肉體的罪惡和排斥聖潔的人。因為將信心和忠心分開[註二],這福音教導人只要在頭腦上的同意就和全心順服真理同等有效。
因此,基督的好消息就讓位於壞消息了﹐就是在不知不覺中淪為簡單相信論,對罪人的生活不作任何道德上的要求。這和耶穌傳講的信息是不一樣的。
這種福音大量產出一代的基督徒,其行為和未重生者的背逆沒有什麼差別。根據統計顯示﹐全世界上約有十六億人口算是基督徒。很有名的意見調查顯示全美約有三分之一的人自稱重生了[3]。這些數字確實代表有數百萬人很不幸地受騙了。他們所有的毫無疑問地是假確據。
教會對世界的見證已被犧牲在「廉假恩典」(cheap grace)的祭壇上。在自稱為基督徒群中,公開的驚人駭俗的不道德行為已司空見慣。這有何奇怪?既握有永生的應許又不必降服於神的主權正合適那邪惡未重生之人的胃口。那些熱心歸信這種福音的人相信他們的行為與他們的屬靈狀況無關--甚至就算他們繼續無度地放縱犯最污穢的罪和表現出人性的最墮落的一面[4]。
現在似乎人們一旦想到我們這一代的教會就是想到它的一連串大醜聞。從一些高知名度的媒體佈道家的生活中,揭露壞到極點的人性墮落。在這些令人痛心的事實中最令人憂慮的是大部份的基督徒繼續視這些人為圈內人,而不是狼和假先知混在羊群中(參太七15)。為何我們該假定那些過著不斷犯同樣姦淫的,通姦的,同性戀的,欺詐的及一切想像得到﹑無法無天的縱慾的人是真正重生的?
然而,那就是這代的基督徒被教導所作的假定。他們受教導說﹕只要知道和相信一些關於基督的基本事實就可得救。他們從頭就聽到順服是可有可無的。接下來的,很合邏輯的,在決定接受一個人是否為真信徒上﹐他的一次的信仰表白﹐比他可看到的生活方式﹐更為有效。今天看得到的教會的特色就顯露這種神學惡劣的後果。
作為一個牧師,我經常給那些曾一度「決志」過,受洗,卻沒有經歷改變的人再度洗禮。他們後來真正歸信了,要再度要求受洗以表示真正得救了。在恩典社區教會(Grace Community Church)的浸禮池我們幾乎每個星期都會聽到這樣的見證。
我們需要的是全面徹底地重檢福音。我們必須回到新約教導關於救恩的根本--耶穌所傳的福音。我想你會驚訝地發現基督的信息和現在「個人佈道講習會」所學到的有多巨大地不一樣。
我寫作這本書的目的是要探討耶穌在聖經中主要傳福音時的遭遇以及他所教導的救恩之道。我們將會探索一連串的問題:耶穌是誰?他如何在福音宣告書中被認識及被罪人所接受?什麼是得救的信心?在得救當場有什麼事情發生?這些都是非常基本的問題干係到我們每一個承認、宣稱為信服基督的人。它們不是神學的微不足道的枝節。究竟,我們所傳講的信息乃是有永恆的後果。我們絕不敢傳講滋生會令人困惑或帶給人假盼望的信息。
加拉太書一6~9是對任何曲解基督福音的咒詛:「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對那些篡改救恩的福音和敗壞使之成為「不同的福音」之人﹐這是一個定永罪的嚴肅警告。保羅在那裏是指那些鼓吹遵從猶太教律法的基督徒(Judaizers),他們以一套行善來替代恩典的福音。保羅的警告正強調了福音要正確是多麼的重要。因為基督的福音和「不同的福音」之差別等於是祝福和咒詛,綿羊和山羊,得救的和不得救,真教會和異端及真理和謊言之差。
難道我是在暗示說,今天這非常流行的福音已嚴重沈淪到成為「不同的福音」,或其信息如此敗壞,所傳的人已注定會下地獄了嗎?非也。我寫此書的目的不是要給任何人貼上異端者的標籤。但我卻相信「不同的福音」之危險是相當實際的威脅。當信息不斷被削弱和賤售,教會必須當心以免我們接受的福音因為被大幅篡改已和聖經中的信息毫無相似之處。
我注意到「主權救恩」已被反對之人標上「不同的福音」的標籤了[5]。有鑑於此,我對這本書的研究就愈發不敢掉以輕心。
然而,經過幾年在這議題的鑽研及看到包圍在福音四周的混亂,我無法再保持沈默。救恩的教義是我們所教一切的根本。我們無法自信地向人指出生命之道,除非我們自己把福音弄清楚無誤。
我所要祈求的是,這個研究不只是另一個在本已經混亂的對談中的聲音而已。我願意它成為我們每個人朝向清楚無誤地瞭解永生福音的真實踏板(參啟十四6)。我自己就是一個願意瞭解全部耶穌所教的福音,已至在生命之道上﹐我可成為一個更忠心且有效的傳達人(參使五20)。

1. 卓化路易斯(Lewis Sperry Chafer)其教導助生了今日流行的福音,堅稱「強加需要向神全人降服作為救恩的附加條件是最不合理的。神對不信之人的呼召從沒說要接受基督的主權。」(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Dallas: Dallas Seminary, 1948]3:385)同參華瑞奇Rich Wager, “this so-called 'Lordship Salvation,' Confident Living (July-Aug. 1987), 54-55。華瑞奇作出一個令人驚奇的結論說,邀請一個未得救的人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和主是對福音的曲解。他又說向非基督徒傳講基督為主是「對救恩在聖經教導上另加添的。」
2. 卓化(Chafer)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 3:385.
3. 葛喬治第二(George Gallup, Jr.)和柏大衛(David Poling),《美國信心之追尋》The Search for America's Faith, (Nashville: Abingdon, 1980), 92.
4. 根據至少一位作者說,保羅在林前六9-10和加五19-21所列的罪人和他們的惡行,實際上是在描述真信徒,只是這些基督徒會因他們的罪而喪失「承受」神國的獎賞。(任.賀治Zane C. Hodges, 《被圍攻的福音》The Gospel Under Siege (Dallas: Redencion Viva, 1981), 114-15).
5. 勞查理Charles C. Ryrie 《平衡基督徒的生活》Balancing the Christian Life (Chicago: Moody Press, 196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