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12, 2006

GATJ Chapter 1 A Look at the Issue 現代的福音﹕是好消息或是不好﹖

第一部 現代的福音﹕是好消息或是不好﹖

第一章﹑先看關鍵問題所在

請留意聽聽現今一般傳福音的詞句。你必然聽到人傳福音時常用下列的詞句來懇求罪人,如:「接受耶穌基督成為你個人的救主」、「請求耶穌進入你心中」、「邀請基督進入你的生命中」、或「向基督決志。」你可能已經聽慣了這些話,但當你瞭解到原來這些都不是根據聖經的話時,會使你嚇一跳。這些詞句乃是被稀釋過了的福音的產品,而非主耶穌所傳的福音。
耶穌所宣講的福音包括:呼召成為門徒,呼召徹底順服祂,而不只是邀請你決志或作一個決志的禱告。主耶穌所講的信息是把人從罪的捆綁釋放出來,但也同時質問和譴責虛假偽善。祂的信息提供悔改的罪人永生和罪得赦免,但也同時譴責那些徒有外表宗教形式﹐卻缺乏實際內在的純正的人。祂的信息要罪人注意他們必須脫離罪惡而去依就神的義。祂的信息誠然是大好信息,但絕非只是一套「簡單相信論」。
我們的主在講永生時必然同時警告那些可能對救恩的代價漫不經心的人。祂教導說﹐跟從祂的代價極高且路是窄的,只有少數人找得到。且說將有很多稱呼祂為主的人被拒在天國門外(參太七13~23)。
就一般而論,今天的福音派運動卻忽略了這些警告。一般主流對什麼是「得救的信心」愈來愈概略和膚淺﹐同時他們描繪基督所講之道和見證也模糊不清。任何一個聲稱自己為基督徒的,不管他的行為有否顯示出對基督的委身,都能被福音派的人士欣然接納他對這信仰的宣言。幾年前,新聞媒體曾報導幾則令人慨嘆的消息。一個惡名昭彰的色情狂者,雖自稱已「重生」得救,然而卻不斷出版最骯髒、污穢的色情刊物。一個知名的體壇人物表白自己信奉基督且又在眾所周知的公開儀式下受洗,卻在幾個星期後被控強暴罪且後來被判有罪。又有一個知名人士自稱為基督徒卻以生活的放蕩淫逸著稱。使我擔憂的是﹐有很多基督徒堅稱這些人士真是重生了且應被所有教會接納如真正的信徒。

對耶穌福音的背棄

有部份福音派人士甚至提出這樣的教義,說﹐歸向基督並「不包括任何心靈的委身」[1]。持此福音觀點的人教導人說﹐聖經應許任何人只要相信關於基督的事實就能得到永生。根本不需要轉離罪,不必有生命改變的結果、不需有委身,甚至不必有向基督主權降服的意願[2]。他們宣稱這些東西是相等於人的工作,因此會敗壞神的恩典且和信心毫無關連。
如此想法導致對救恩有缺陷不完全的教導。只講「稱義」卻沒有要求「成聖」,他們對教會的影響是大災難式的。信徒當中充斥著一大群被這套鼓勵膚淺、無效的信仰所引進來的人。有很多人誠摯地相信自己得救了,但生活中卻完全沒有結任何可見證的果子。
耶穌曾嚴肅的警告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1~23)這裏很清楚的說到過去的經歷--包括講預言,趕鬼,行神蹟異能--不能看作得救的憑據,如果沒有順服的生命。
我們的主不只是講到某些小群的信徒而已。到那日將有「很多」人站在主前,驚訝地發現他們被拒在天國門外。我擔心害怕今天有許多坐滿在主流福音派運動的教會的人,因為不遵從天父的旨意,就發現和那些人相同被拒門外。
現代的基督徒已被洗腦習慣地相信,由於他們背誦了一些禱告詞、在虛線上簽名信主、走去教堂的講台前決志,或有其他的經歷,他們就算得救了,且永不應質問他們的救恩。我曾參加過一些佈道訓練的講習,在那裏受訓的輔導員都被教導要告訴決志信主的人說,任何懷疑自己得救與否都是出自撒但,要極力排斥。一種相當普遍的錯覺﹐以為任何人若質疑自己得救與否﹐就等於挑戰神話語的完整。
那真是誤導的想法!聖經鼓勵我們要省察自己有信心沒有(林後十三5)。彼得說﹕「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後一10)我們理當省察自己的生活和評判所結的果子,因為「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他來」(路六44)。
聖經很清楚地教導說﹐神的工作顯在人身上的證據就是行為改變的必然結果(約壹三10)。凡不能導致人過成義生活的信心是死的,不能救人(雅二14~17)[3]。宣稱為基督徒卻完全不結善果的人,將會發現他們救恩的確據根本不合乎聖經原則(約壹二4)。
真正的救恩不僅是稱義。它不能離開重生、成聖和最後的榮耀而單獨存在的。救恩是神的工,使我們藉以「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羅八29)救恩的確據是看到聖靈改變的工作顯在人的身上,不是依附在某些經驗的記憶而已。

歷史背景由來

在研究耶穌的福音時,我們不可能注重某些學術性的神學系統或某派的神學家特定教義的觀點。然而為要瞭解我們談到的問題,我們有必要來看看現代福音的觀點是如何演變而來的。
本世紀以前,沒有任何一個嚴謹的神學家會想像到有如此的觀念﹐就是可能有人得救了,但在生活、行為上卻看不見有重生的工作果效[4]。在1918年神學家路易斯.卓化(Lewis Sperry Chafer)發表「屬靈的人」(He That Is Spiritual)一書,他在裏面清楚地根據林前二15~三3的觀念,把基督徒分成二類:屬肉體和屬靈的。卓化說﹕「屬「肉體」的基督徒,其特點是他們和未得救的人是走在同一層面上。」[5]此種說法對卓化博士當代的基督徒是前所未聞的[6]。但此看法卻成為今天大多數教會教導的中心前提。卓化博士在對屬靈的教導﹐和其他方面的教導﹐已成為許多人對福音全新的基本看法。鑑此,我們必須較仔細來對抗他所教導的。
卓化將基督徒二分為屬肉體和屬靈,根據沃費爾德(B. B. Warfield)博士的看法就是在模仿「高等人生導師所用的專門術語」[7],這些話說,較高層次的得勝生活只有抓住信心的基督徒才能得到。卓化這種分法,很不幸地無疑是來自他對「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的偏好。從這一個有名的例子,我們可看到時代論主義的方法有可能過於離譜了。
時代論是講關於瞭解神在各時代的計劃,基本上它是正確的神學系統。它主要內容--認識到神對以色列的計劃﹐不會被神對教會的計劃所取代或吞滅了。以色列和教會是二個分開的實體,而當主耶穌將來以彌賽亞身份在地上掌權時,神將會恢復以色列國。我同意且肯定這個教義。因為它源自對聖經忠實地照字面上來的闡釋(同時也兼顧聖經中使用象喻的合理性)。就這點來說,我也算是傳統的「前千禧年時代論」者[8]。
卓化博士從起初就是時代論活躍清楚的代言人,他的教導幫助了這個運動擬定了方向圖。他本身非常優秀,天生具有犀利的分析頭腦和清晰的表達能力。傳統時代論的系統化有大部份來自於他的貢獻。
然而,時代論者有傾向於將真理分割到達於和聖經原則相左的地步。因過於執著要把相關的真理加以分類和對化,促使某些時代論者在闡釋以色列和教會的區別時,超過了合理的範疇。他們之中許多也將救恩和作門徒、教會和國度、基督的教訓和使徒信息、信心和悔改、以及律法時代和恩典時代涇渭分明的劃開成各不相干。
特別是將「律法時代」和「恩典時代」的切割對「時代論神學」造成巨大的破壞且引起對救恩教義的混亂。將律法和恩典分別開來,當然有其重要性。但卓化那般下結論說律法和恩典對任何時代﹐在神的計劃中都相互抵觸﹐是錯誤的[9]。事實上,律法和恩典二者在每個時代中都是神的計劃之部分。最重要的真理應是:救恩乃是憑信心藉恩典而來,而不是藉行律法而來(加二16)。很清楚地,我們看到在舊約時代,無論是在摩西律法之前或之下的聖徒﹐都是憑信心藉恩典而得救的(羅四3,6~8,16)。同樣清楚地,在新約時代中的聖徒也有誡命要遵守(加六2,林前七19,九21)。這並不是將律法和恩典「粗心相混」[10],如卓化所暗示的。這是聖經最基本的真理。
卓化對整本聖經的觀點有他獨特的色彩﹐就是他要嚴格地區分「純恩典」(教會時期)是介於二個「純律法」(摩西時代和千禧年國度)時期之間[11]。例如,他說,登山寶訓是「國度福音」(The Gospel of the kingdom)和「君王聲明書」(Manifesto of the King)的部分[12]。他相信登山寶訓的目的乃為宣告「(千禧年)國度主要的特質。」他判定其為律法,而非恩典,因此下結論說其和救恩或恩典毫無關係。他又寫道:「(登山寶訓)完全忽略提及到現世恩典的特點,這事實是值得我們謹慎來評估。」[13]
其他時代論作家的確去評估了這種看法且以更明確的詞句來表明卓化所暗示的--即登山寶訓的教導,「不應該用在基督徒身上,卻只適用在律法之下的人,因此,必須用在別的時代,而非現今。」[14] 這種可悲的釋經學以不同程度廣泛地解釋了主在世上的教導,形同閹割了福音的信息。[15] 。」
難怪這種系統發展出來的佈道信息和耶穌所傳的福音有如天壤之別。如果我們一開始就假定基督的信息大多是為未來的時代而言的,那為何我們所講的福音會是和祂所講的相同呢?這就沒有必要了。
但這個假定是危險且站不住腳的。耶穌來不是宣告要等到大災難或千禧年時才生效的信息。祂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祂來為要呼召罪人悔改(太九13)。祂來世人可以因祂得救(約三17)。祂宣告的是使人得救的福音,而不是為未來某時代宣告什麼宣言。祂的福音正就是我們唯一所要傳的福音。

繆割神的話

讓我們較仔細來看看「時代論」者一貫的傾向﹐即將相關或類似的真理﹐做令人難以認可的對比。沒錯,聖經教導我們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但也有可能做過頭了。有些時代論者因過度熱中於使用二分法,已導致將部分福音不適當地曲解。
舉個例子,任何一個真正的信徒對於耶穌是救主且是主決不會有任何爭議(路二11)。「救主」和「主」雖是不同的職任,但我們要小心絕不可弄到把基督分開成二個的地步(參考林前一13)。然而時代論者陣營卻大力提倡教導,人可能在拒絕基督是主的情況下,而仍接受他為救主。
真的就是有人要我們相信說,救恩的標準只在接受耶穌為救主而不必如主般順服祂。難以置信地﹐他們竟宣稱其他的教導等於假福音﹐「因其乃在不知不覺中﹐添加了人為的工作到神的簡單得救的條件上。」[16] 他們就是反對他們宣稱為「主權救恩」(Lordship Salvation)的教導。
那般稱「主權救恩」為異端的人,將之定義如下:「這種觀點即一個人要得到救恩,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是將他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的救主,且必須委身基督為生命的主,加上順服他的主權。」[17]
使人震驚的是竟有人把這種觀點稱為不合乎聖經或異端的。然而﹐愈來愈多人居然異口同聲的贊同這樣的指責。他們指出承認基督的主權是屬於人的作為。這種錯誤的概念更被無數討論關於人如何「使耶穌基督為生命的主」[18]之著作所支持。
我們不是「使」基督為主;祂就「是」主!凡不接受祂是主的人就犯了拒絕祂的罪。拒絕祂主權的「信」其實是不信。相反地,承認祂的主權﹐正如悔改(參考提後二25)和信心本身(參考弗二8~9)並非是人的作為。事實上,降服於基督是聖靈所產生得救的信心一個重要的結果,而非外加在信心上面的。
在所有經文中,二處最清楚講到救恩的經文都強調耶穌的主權:「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十六31)和「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19]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以此作總結說:「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使二36)救恩的應許從沒有給予那些拒絕接受基督主權的人。因此,若非「主權」的救恩[20],就無救恩可言。
反對主權救恩的人大費周章宣稱說這幾節經文中的「主」(Lord)並不是指「主人」(master)而是指祂的神性[21]。就算我們接受這個論點,那只是更證實人為了救恩而來就基督必須承認祂是神。若然,那就比承認祂是「主」的要求更嚴苛了。
事實上,在所有這些經文中,「主」的確指「神」。更正確地說,應指「掌權的神」[22],而這反更加支持主權救恩的論據。沒有任何人帶著真信心接受救恩,且誠心相信耶穌是永恆、全能、自主的神,會故意拒絕祂的主權。真信心並不是嘴唇的事奉而已。我們的主也斷然譴責那些只以嘴唇而沒有以生活來敬拜祂的人(太十五7~9)。主耶穌不是任何人的救主,直到人以祂所是--萬有之主--來接受祂(徒十36)。
陶恕(A.W. Tozer)說﹕
「主不會拯救那些不受祂指揮的人。祂決不分割祂的職任。你無法相信半個基督。我們只能照祂所是的來接受祂--受膏的救世主、萬王之王的主、又是萬主之主!如果祂拯救、呼召、揀選我們,卻沒把握同時也能引導、控制我們的生活,那祂就不是祂所是的了。」[23]

信心與真門徒觀念

那些教導順服和委身與「得救的信心」不相干的人,非得要將救恩和作門徒的觀念﹐不合聖經地﹐斷然分別開來。這種二分法,正如屬肉體和屬靈的基督徒的分法﹐也將基督徒分門成二類﹕光信的人和真門徒。大多數持此立場的人拋棄所有記載主耶穌在佈道邀請人時的意思。他們說這意思只適用於信徒作門徒的觀念,而不是用在非信徒在救恩方面。[24] 一位作者關於此點說﹕「沒有任何觀念比這個在神學上更重大的,對瞭解新約更根本的,或對信徒的生命和見證最有關係的。」[25]
恰好相反,沒有一種觀念像這個般侵蝕了耶穌信息的權柄。難道我們相信,當耶穌佈道告訴人須捨己(路十四26)背起十字架(十四27)且撇下一切所有的來跟從祂(十四33),這些話對群眾中未曾得救的人沒有任何意義嗎?這怎麼可能?他說他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3)。這般的話是針對不信和沒有得救的人。
雅各.波義斯(James M. Boice)在他的書《基督呼召人作門徒》(Christ's Call to Discipleship)曾就救恩與作門徒之二分法作此洞識的評論,他坦白地稱之為「缺陷神學」:
「這種神學將信心與作門徒,恩典與順服,完全分開。它教人說,你能只接受耶穌作救主,卻不必接受他為主。在太平盛世時間這是很常見的毛病。在艱難時期,尤其在遭受迫害時,人要背起拿撒勒人的十字架成為基督徒前,必會小心計算作門徒的代價。傳道人不會以舒服的生活和罪中的沈迷作虛假的應許。但在順境時,要付的代價似乎不高,人們隨便接受基督的名,卻沒有經歷過真正悔改信主該有的生命徹底之轉變。」[26]
呼召走各各他之路的必須體會這條路即:呼召在耶穌基督的主權下作門徒。惟有呼應這樣的呼召才是真正相信的人。任何少於此的相等於不信。[27]
耶穌所傳的福音清楚且無可爭辯地排除了簡單相信論。將主嚴厲的要求當成只適用於少數較高級的基督徒削弱了整個信息的力量。徒為廉價和無意義的信心找藉口--那種信心絕對無法對付罪惡的肉體生命。那根本不是得救的信心。

本乎恩因著信

救恩就是獨本乎恩因著信(弗二8),這是我們依聖經為準則所教的。但如果我們一開始就錯解了恩典或對信心下錯定義,這個真理就意義全失了。
神恩典的特性﹐不是靜態被動式地去接受那剛硬且不肯悔改的罪人。恩典決不會改變了一個人在神面前的地位,卻任他的本性毫無所移。根據卓化宣稱,真正的恩典並不包括「基督徒自由地選擇作他自己喜好的事」。[28] 根據聖經,真正的恩典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日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二12)恩典是神的大能助我們遵守新約的職份,雖然我們也許偶爾沒有一致遵行(參林前七19)。很清楚地,恩典並不是任憑我們依肉體生活,而是提供我們能力活在聖靈裏。
信心就像恩典﹐也非靜態式的。得救的信心不僅是在乎對事實的理解和精神的默認。它和悔改、降服及超自然地渴慕去順服神是分不開的。這些不能分類成為單是人的作為,正如相信本身也非單是人的努力。
誤解這要點正是那些拒絕主權救恩之人錯誤的中心所在。他們假定,因為聖經將信心和行為對比來說,就認定信心必不能和行為並存。他們將信心看為和順服、屈服讓步或轉離罪是相對立的,且將這些本是救恩的實際果效歸為人的作為。他們弄錯了這攣生的真理,即救恩確是禮物,但卻須費盡一切所有來得到。
這種說法看似矛盾,但卻沒有互相抵觸。這種說法在耶穌所講的話也看得到:「我就使你得安息」,跟著說:「你們當負我的軛」(太十一28~29)。我們因信進入的安息並非停滯式的安息。
救恩是禮物,但只有藉者超過光是理解和贊同真理的信心才能真成為我們的。鬼魔也「信」(雅二19)。真正相信的人具有的信心﹐是拒絕在罪中生活及被神的慈悲深吸引住的。人若被基督吸引了,其他任何事就對他都失去吸引力。耶穌描述真正的信者是「虛心的人」(太五3)。他們像那悔改的稅吏,甚至虛心到不敢舉目望天,只能捶胸哀求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
那個罪人絕望的禱告﹐是在聖經裏,真正由神作工使人悔改最清楚的景象之一。他的哀求一點也非出於人或企圖賺得稱義。恰好相反地,這裏顯出他完全無望地放棄宗教性的工作。這從他離那在禱告的法利賽人遠遠的站著可看出來。他瞭解唯一能救他的只有神的憐憫和恩典。據此,他必須完全不靠自己,而以禮物般來接受救恩。耶穌說那個人「回家去,倒算為義了」。(路十八14)
主耶穌在這裡所要說的重點是--悔改乃信心的核心。希臘文的悔改(metanoia)字面意義是「思想轉變」(to think differently or after)表示改變心意。那些反對主權救恩的人曾試著將此字的意義限於此。[29] 但悔改的定義不能單由希臘文的字源而得。
悔改的特點如耶穌在那段經文所說的,應包括認定自己完全的罪性且願不靠自己,離棄罪而歸向神(帖前一9)。這一點都不是出於人,乃是神作在人心必然的結果。而且它總是斷言人無法賺得神的喜悅。那不僅是改變心意而已--乃包括在心意、態度、興趣和方向上徹底的轉變。那是一種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全人歸向神。
聖經不承認缺乏在方向上徹底改變的「歸向」(路三7~8)。一個真相信的人決不能繼續背道下去--或冷淡毫無所動。真正的信心必然引發某種程度的順服。事實上,聖經一向將信心和順服視為同等(約三36(參考希臘原文或新譯本),羅一5,十六26,帖後一8)。[30]「亞伯拉罕(信心之父)因著信…就遵命出去」(來十一8),「遵命」就是講到關於信心最偉大的論著﹐希伯來書十一章信息的中心。
信心和行為並非不能並存。耶穌甚至稱信神所差來的就是作神的工(約六29)--不只是人的工,而是神慈悲的工作在我們身上。他賜給我們信心,後又使我們能信服真道(羅十六26)。
在這裡必須明確地作個主要的差別。因信而得到的救恩並不排除行為本身。然而它否定單單出於人的行為(弗二8)。同時,也撤除任何希冀以自己的行為討神喜悅的企圖(二9)。但它並不妨礙神預定要叫我們行善的目的(二10)。
我們必須主要記住﹐救恩是神主權的作為。人不需要以行為賺得救恩。但真正在神作工下的救恩必不會缺乏善行為的果子(參考太七17)。救恩沒有一點是人的工作配得的,卻全是神作的工(多三5~7)。因此,救恩才不會有任何缺失。「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他拯救工作的部分包括悔改、信心、成聖、屈就、順服直到最終的榮耀。既然神不必依靠人的努力來造成這些要素,任何缺乏這些經歷就不算是神拯救的工作了。
假如我們真的從神生的,我們就必然有一個不敗的信心勝過世界(約壹五4)。我們可能犯罪(約壹二1)--我們會犯罪--但成聖的過程決不會完全停止下來。神正在我們心裏作工(腓二13)﹔而且他會繼續成全我們﹐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帖前五23~24)。

註腳
1. 任.賀治Zane C. Hodges 《被圍攻的福音》The Gospel Under Siege (Dallas: Redencio'n Viva, 1981), 14.
2. 查理.勞瑞Charles C. Ryrie 《平衡基督徒的生活》Balancing the Christian Life (Chicago: Moody Press, 1969),169-170.
3. 雅各(James)以辯論式來問,「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雅二14)有一派現代神學家似乎答說能。參考賀治(Hodges)的《被圍攻的福音》The Gospel Under Siege,19-33。然而,雅各的信息顯然很清楚。鬼魔也信到能了解基本的事實(雅二19)。但那不是得救的信心。「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二20)且「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把這三節放在一起來看,我必能結論出這是無益之信心的描寫,不是曾一度是活的,現在死了的信心(更詳細的討論看187頁註5)。[1]看附錄二,綜觀歷史上教會對信心與行為之關係的瞭解。
4. 看附錄二,綜觀歷史上教會對信心與行為之關係的瞭解。
5. 路易斯.卓化Lewis Sperry Chafer《屬靈的人》He That Is Spiritual再版(rev.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7), 21。
6. 那些受時代論神學訓練的人也許會意外地發現卓化(Chafer's)的書第一次出版時引起極大的爭議。在毫不留情地評論,華菲德(B.B. Warfield)針對卓化的基本命題來討論這個問題。他不否認基督徒會依肉體行事這個明顯的事實,但堅決反對將屬肉體的生活分類為屬靈生命的另一個情況。他提出一些很中肯的論點:這種教導和普遍所瞭解的教義如「第二次祝福」(second blessing),「第二次恩典的作工」(a second work of grace),「更高層次的生命」(the higher life),並無不同。基督徒肉體的遺跡部份並不足構成他的特質。他乃在聖靈裏且行在聖靈裏,雖是猶豫的腳步﹔而且對所有的基督徒,並不只是部分的,有這個偉大的應許,「罪再也不能挾制你」,且加上這個寶貴的確據,「因為你已不在律法以下,而是在恩典以下。」人若相信耶穌基督就在恩典下,他整個人生的道路,無論在過程中和結果同樣都依恩典而定,因此,既被預先定下效法神兒子的模樣,他就必定會效法基督的模樣。神自己會看管成全,因祂不僅呼召,使之成聖,也叫他得榮耀。你也許會看到基督徒處在這個過程的不同階段中,因為這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經過的過程;但你絕不會發現有人藉著神自己美好的時候及旨意卻不能通過每個階段。沒有所謂的二種基督徒這回事,雖然在朝向一個我們每一個都要去和必會到達的目標上,有些基督徒正處於不同階段中(Benjamin B. Warfield, review in The Princeton Theological Review [April 1919], 322-27)。
7. 同上﹐322.
8. 關於聖經中的時代論主義之定義看查理.勞瑞(Charles C. Ryrie)的書《今日的時代論主義》Dispensationalism Today (Chicago: Moody Press, 1965), 43-44.
9. 卓化(Chafer)寫道:由於神治理的特性,十字架前的時代和基督再來後的時代代表純律法的運用;而介於這兩個時代的時期代表純恩典的運用。因此,必須防止將這些重要時代的特徵粗心相混,為免遺失神和人之間關係重要的特性以及遮掩了基督受死和祂的再來的真動力(路易斯.卓化(Lewis Sperry Chafer)《恩典》Grac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22),124。
10. 值得注意在《新史高菲德參考聖經》The 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將律法在恩典時代的重要性和其職務看得比卓化還重 (NY: Oxford, 1967),3, 1254。
11. 卓化《恩典》Grace, 124.
12. 同上﹐138.
13. 同上﹐139. 這和馬丁路德的說法「登山寶訓是福音,而不是律法」相反。在約翰.史考特John R. W. Scott的《基督教的反文化》Christian Counter-Culture曾引用。(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1978), 37.
14. 克萊恩斯.拉金Clarence Larkin,《時代論的真象》Dispensational Truth (Philadephia: Larkin, 1918), 87. 拉金的書和圖表今天還在出版且被很多時化論者所使用,他曾指出這句「願你的國降臨」在主禱文中,就是證明這禱告只是為那些活在「災難期」的人而說的。他這個結論是令人難以接受的。神的國也是對今天活著的人還未降臨的,是在災難前。
15. 這裡必須指出,有很多時代論者討厭別人批評他們將耶穌的登山寶訓和其他的教訓貶推到未來的時代。大部份時代論者會說他們能看出登出寶訓可應用在教會時代,但仍只是停在那裡,而不同意其主要的教訓是給所有基督徒的。勞瑞(Ryrie)甚至曾寫了一篇感情激動來反擊這個批評的文章,但也無法接受登山寶訓為今世的真理。他長篇大論的為傳統時代論者對登山寶訓的觀點辯護,最後作此結論說,寶訓無法適用「主要地和完全地於今世的信徒。」(勞瑞,今日時代論主義,Ryrie, Dispensationalist Today, 109)然而,事實上寶訓上教導的每個細節都在使徒書信中重覆提到。
16. 李文斯敦.伯勞維特二世(Livingston Blauvelt, Jr.)《聖經是否教導主權救恩?》Does the Bible Teach Lordship Salvation? Bibliotheca Sacra(January-March 1986), 37。
17. 同上。
18. 同上﹐38。
19. 有些時代論者將羅馬書十9-10侷限於應用在不信的猶太人。沒錯,羅馬書九-十一章是討論以色列拒絕彌賽亞和以色列國在神永恒計劃的地位之問題。但是這些經文在救恩神學的重要性不當只限於用在以色列上,因為,12-13節說,「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20. 我並不喜歡「主權救恩」這名詞。那些想刪除掉對基督順服但仍然有得救信心的呼召這種概念的人, 是他們杜撰出這名詞出來的。且這名詞暗示耶穌的主權是福音的偽添。然而,我們將會看到,「主權救恩」純就是合乎聖經以及歷代佈道的救恩神學。我在此書用這個詞只是為辯論之故。
21. 同上,38-41。也可參考麥可.寇瑞斯的《主權救恩--合乎聖經嗎?》G Michael Cocoris, Lordship Salvation-Is it Biblical? (Dallas: Redencio'n Viva,1983),13-15。
22. 要正確地瞭解任何聖經名詞必須依賴其語源、上下文和歷史背景。語言學上來說,Kurios 是從希臘文字根表示「統治、主權,或權力」。若依上下文來說,根據彼得在使徒行傳二36對Kurios的用法,我們要特別注意34-35節是從詩篇一百一十篇中引述出來,詩篇一百一十篇是關於統治和掌權的彌賽亞的詩。(「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詩一百一十2)彼得不僅說,「神必使他為…神;他乃在證實耶穌的統治權。就歷史背景來說,彼得的講道談到猶太人在釘死他們的彌賽亞中所扮的角色(23節)。耶穌在彼拉多和猶太群眾前受審時,清楚地那關鍵問題就是他的王權,在約翰福音十八33-十九22至少提到12次之多。明顯地,小心以歷史和文法性的釋經法來解釋使徒行傳二36只能得到一個結論:耶穌乃萬王之王(Divine King)統治所有一切,包括朋友和敵對的人。在如此認同基督是萬主之主,彼得以此為他所傳福音的吸引力。若小心注意,保羅也是以同樣方式來傳講耶穌(林後四3-5):耶穌是我們的最高的主,而我們是祂的僕人。
23. 陶恕A.W. Tozer,《我稱之為異端!》I Call It Heresy! (Harrisburg, Pa.: Christian Publications, 1974), 18-19.
24. 賀治(Hodges),《被圍攻的福音》Gospel Under Siege, 35-45;寇寇瑞斯(Cocoris),《主權救恩--合乎聖經嗎?》Lordship Salvation - Is It Biblical? 15-16;伯勞維特(Blauvelt),《聖經教導主權救恩嗎?》Does the Bible Teach Lordship Salvation? 41。
25. 查理.勞瑞Charles C. Ryrie在為任.賀治Zane Hodges所寫的《飢餓的人承受》The Hunger inherit一書的序。(Portland: Multnomah, 1980), 7.
26. 雅各.波義斯James M. Boice《基督呼召作門徒》Christ's Call to Discipleship (Chicago: Moody Press, 1986), 14.
27. 耶穌在(馬太福音廿八18-20)所留下的大使命並沒講信徒和門徒有所不同。「作我的門徒…給他們施洗。」表示每個新的信徒都是門徒,因為所有的基督徒都該受洗(使二38),不只是那些進一步到更深層次委身的人而已(關於此點在廿一章有更詳細的討論)。
28. 卓化,《恩典》Grace,345。卓化是最不像會去支持無法無天的基督徒生活的人。然而,由於他極度強調「純恩典」,常常說出怪異反律法(antinomian)味道之詞,致使令人產生某種印象卻非他的本意。
29. 寇寇瑞斯Cocoris《主權救恩--合乎聖經嗎?》Lordship Salvation-Is It Biblical?,11。同時,勞瑞(Ryrie)宣稱悔改是「對耶穌基督的心意改變,以致去相信和接受祂為從罪中拯救出來的個人救主。」根據這個定義,悔改和個人對罪的態度無關同時也並不一定會促成生活方式的轉變。這純是基督論的焦點(Christological focus)。勞瑞(Ryrie),《平衡基督徒的生活》Balancing the Christian Life, 175-76.
30. 那些反對主權地位的人經常宣稱說例如羅馬書一5「信服」的內容表示相信本身就是唯一救恩要求的順服。我們若信子,必遵守父的旨意(約六29),這就是「信服」,他們說,那是一次順服天父而已,而不是持續順服基督的誡命。但是順服基督的主權,在如(約翰福音三36)「不信服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的經文中,和在(希伯來書五9)「〔基督〕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都有清楚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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